【信息发布时间:2026-07-21 17: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红韵洪庄·福满花生”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红韵洪庄·福满花生”乡村振兴项目已由 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政务办复(2026)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洪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东海县洪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海县“红韵洪庄·福满花生”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洪庄镇
2.1.2建设规模:①花生良种制种与烘干一体化综合服务建设项目(薛团村):新建标准化钢结构厂房1栋,建筑高度12M(局部14M),建筑面积1986㎡及配套设施、生产设备等;②花生精深加工与科普研学融合发展项目(薛团村):新建标准化钢结构厂房1栋,建筑高度12M,建筑面积2178㎡及配套设施、生产设备等;依托花生梦工厂南侧约10亩梯田资源,规划建设花生主题科普研学示范点(包括科普展示区建设、梯田研学实践区打造、研学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③阳街村花生标准化仓储及初加工建设项目(阳街村):新建标准化钢结构厂房2栋,建筑高度12M,2栋厂房总建筑面积6028㎡(其中1#厂房1520㎡、2#厂房4508㎡)及配套设施、生产设备等;④食品(花生)产业园标准化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等;⑤薛团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建设:村内道路改造提升、河道疏浚及护坡等;⑥项目区4个村庄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整治建设:村内道路硬化、道路黑化、基础设施配套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最高投标限价 4000万元
其中:
2.1.3.1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28万元;
2.1.3.2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2868万元;
2.1.3.3设备费购置及安装费投标限价1104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设备费购置及安装)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6 年8月3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 9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 12月9日
2.1.5质量要求:
2.1.5.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设计文件须征得招标人审查同意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及项目使用要求。
2.1.5.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定为合格。
施工质量、环保质量均须全面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技术要求、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
2.1.5.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6其他:本项目为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
2.2.1.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完成红线内方案设计工作,包括总图、建筑的方案设计(工程估算)、方案深化设计;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节能)、防雷设计、景观绿化、道路铺装(含红线之外与市政道路衔接部分)、消防、综合管线、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同时负责配合建设单位红线范围外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任务书中所明确的全部工作内容。
2.2.2施工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土建、安装、内外装饰装修等)、室外附属包含不限于土建、电气、弱电、给排水等。
2.2.2.1本次的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含土建、安装、内外装饰装修等)、室外附属(包含不限于土建、电气、弱电、给排水)、建筑、装修、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基坑支护及降水(如需要)、门窗及设备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的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达到竣工交付标准。
2.2.2.2临时工程施工范围:
包括(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场地平整、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大门及工人门禁管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2.2.3设备采购范围:①烘干制种设备:花生果烘干机4套;排杂机2套;地坑上料机2套;摘尾机1套;搓种机1台;色选机1台;空压机1台;烘干原料仓6个;花生米仓4个;周转仓6个;输送机200米;上料提升机10台;排杂筛1台;色选机配套吸风除尘系统2套;包装称1台;自动化电控系统1套;振动筛1台;手拣带1台;电动叉车2台等;②花生初加工设备:自动包装称机组1台;色选机2台;异物检测X光机1台;分级筛2台;比重筛1台;花生果去尾机1台;卸车翻板1个;码垛机器人1个;原料仓储10个;半成品仓储10个;配套输送机200米;提升机10台;设备平台3套;综合电控1套;平搓机2台;振动筛2台;色选机配套吸风除尘系统2套;流量配比称10台等;③花生深加工项目设备:气调试包装机1台;紫外激光打码机1台;电子秤颗粒包装机1台;电子定量秤1套;空压机1台;色选机1台;烤箱及配套1套(投料斗2台;振动喂料器2台;Z式提升机6台;色选机Z式提升机2台;定量料斗1台;煮锅1台;腌制机1台;斗式提升机1台;分料皮带输送机1台;静置罐5台;出料输送带1条;摆动布料机1条;多功能烤箱1台;双向出料带1台;拣选带1条;56型粮食比重去石机1条;吸尘沙克笼1套;料仓2台;振动喂料器1台;大型空气式脱皮机1台;振动筛1台;色选机平台1台;隔板带1条;拣选带1条;振动喂料机1台;配电箱1套)等,具体参数详见设计任务书
2.2.4后续配合服务: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投标人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图审合格证、施工许可、报监、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等;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环境检测,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不限于所有材料检测费用和与本项目相关的保险等,办理施工许可时需缴纳的农民工保证金除外),最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6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25】182号文,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参与所投项目的投标、答辩、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所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有效的版本。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 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
注:1)类似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以合同价原始签约价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工程造价,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5)将上述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项目。
注:1)类似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以合同价原始签约价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工程造价,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如为监理项目: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建安造价为准,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建安造价,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将上述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6)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
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以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 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9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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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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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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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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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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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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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0-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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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布局(0-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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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0-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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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0-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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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0-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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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0-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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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0-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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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0-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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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方案设计文件采用暗标制: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投标人须将此方案设计文件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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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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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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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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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0-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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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0-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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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0-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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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0-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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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0-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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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0-2分) |
(1)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共2道题目,每题1分,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闭卷答辩(不得携带通信工具)。 (2)答辩前,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宣布查验结果,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答辩。(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于开标当日14时00分之前至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楼5楼开标室签到),答辩时长:30分钟。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准时参与答辩的,则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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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采用暗标制,具体暗标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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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项目管理人员: 1、设计负责人(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中各专业配备齐全(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至少包括一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上述人员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1)投标时拟派项目组成员需要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6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否则不得分。 (2)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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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评1个业绩,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单个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 1.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3.类似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以合同价原始签约价为准。 4.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工程造价,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资格审查业绩与加分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6.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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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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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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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 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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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7 名。 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多于3名(含),少于规定人数时则全部推荐。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重新招标。第一阶段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设计文件》得分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设计文件》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评标结束后,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情形取消已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评审资格后,不重新补充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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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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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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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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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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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定标标准 |
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本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等因素进行定标,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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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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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1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8.2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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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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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 |
朱工 张工 王工 |
0512-5818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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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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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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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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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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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洪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洪庄镇同心路1号
联系人:蔡主任
电话:150511525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秀水街20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15950726858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8-80301062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