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21 17:4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7011837000470002002JS320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区开审备〔2026〕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板桥G228国道东北、刘圩港河西北侧;
2.3 工程类型: 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泰满正内部道路起于G228,按照规划线位向东,止于规划横四路,路线全长0.834km,按照城市主干路新建,红线宽度40m,设计速度40km/h;地块抛填面积约16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31.24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 “三控 ”、“三管 ”、“一协调 ”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配合审计、竣工验收至备案结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 暂定 20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24 个月)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监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以监理合同为准。
(4)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4.2其他: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6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总监,中标无效。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026 年 3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8)投标人承诺书。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07 月21日至2026 年07 月28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2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8.3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lyg.gov.cn/lygweb/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8.4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8-80198130 电话:17312340835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陈学洋
邮编: 222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842755167@qq.com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198174082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连云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8-80701551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