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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一标段施工(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784001001JS320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连发改社会发〔2026〕2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非税收入和医疗服务收入(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一标段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一标段施工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东侧,振华东路以北、科苑路东
2.3 建设内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一标段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9826.533325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9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资质条件: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且无在建项目。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入围业绩要求:
(1)企业准入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01-01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26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因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受限,本招标公告3.1后 补充: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10)因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受限,本招标公告3.3.5后补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其他: /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0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 分
投标人业绩: / 分
投标报价: /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其他: /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B值在初步评审阶段后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随机抽取,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留意腾讯会议,如不参与或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B值抽取结束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对B值抽取的过程和结果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投诉(当进入腾讯会议的投标人满足三人时将进行B值抽取流程)。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房屋建筑工程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暂列金额(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暂列金额(含税金)为 22863000元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1分。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法。暗标编制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5. 无效标条款中相应条款处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或者答辩内容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暗标”法:答辩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5)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取整。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 5 页 2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 4 页 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0 页 2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0 页 2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 12 页 2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 28 页 4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 15 页 2 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不超过 6 页 1 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
答辩要求:
①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答辩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现场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为:开标次日14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六 厅。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放弃项目负责人答辩处理。
④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⑤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闭卷作答。
⑥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否则答辩无效),答辩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特别提醒:若项目负责人答辩不符合上述暗标要求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5.无效标条款中相应条款处理。
⑦该评分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投标申请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2 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储建筑。商住楼仅统计其商业公共部分建筑面积及造价)施工业绩且已通过竣工验收,有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价款、项目负责人、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原始签约合同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商住楼仅统计其商业公共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含建筑面积及造价)。
(4)资格审查业绩与打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0 分
2.3.4(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 %乘以权重系数 /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分
2.3.4(5) 其他 / / / 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7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7名,原则上应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 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4.2 定标标准 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本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等因素进行定标,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
4.3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10-20 18:00:00至2026-10-26 23:59: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11-11 9:00: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完善企业项目信息中的业绩指标明细等内容。
8.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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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0512-58188503
19962108769(朱工)/19962109263(张工)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
(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 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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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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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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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 杨科长 |
联系人:孙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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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项目负责人:史海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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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200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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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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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156338041@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488110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