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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排淡河(通园路-跃湖路)绿化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3-1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开发区排淡河(通园路--跃湖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3207071803090103-BD-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排淡河(通园路--跃湖路)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开委复【2018】20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发区排淡河(通园路--跃湖路)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排淡河(通园路—跃湖路)东段。

工程规模:开发区排淡河(通园路—跃湖路)东段,绿化面积约为41457m2。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说明:①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以诚信库获取的为准);根据住建部2009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投标人类似业绩:2015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需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项目经理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项目基本信息

4.1.1 建设单位: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1.2 设计单位:江苏华新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1.3 招标范围:开发区排淡河(通园路—跃湖路)东段的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含绿化用地整理、绿化土回填、绿化种植及养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开发区排淡河(通园路--跃湖路)绿化工程》的施工图纸。

4.1.4工程规模:开发区排淡河(通园路—跃湖路)东段,绿化面积约为41457m2。

4.1.5 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4.046432万元。  

4.1.6工期:30日历天(养护期一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1.7质量标准:合格。

4.1.8承包人式:包工包料。

4.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入围相关规定,开标后初步评审前,采用全部入围法确定进行后续评标的投标人的数量。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4.2.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

4.2.2评标入围方法及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人数量:

选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中评标入围方法一“全部入围法”确定进行后续评标的投标人的数量。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4.3本工程为资格后审,资格要求如下: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公告及国家及有关规定;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说明:①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以诚信库获取的为准);根据住建部2009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投标人类似业绩:2015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需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项目经理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条件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采用自行承诺方式。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文件。招标文件格式可参照)。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为准。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

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电子专用章)及劳动合同。

●本工程执行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3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等相关清欠办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建造师(资质、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无行贿查询函(此项无需原件扫描件)、等原件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文件一份与CA锁一并提交(无需密封)。

4.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Q2=1-Q1,  Q1=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90%(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得分从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4.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制作:

根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5.1获取时间:2018年3月16日- 2018年3月20日。

4.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

4.5.3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 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 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 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8905137238    张工:18505182641

技术支持:4008503300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4.6投标文件的递交

4.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3月28日9时00分,CA密码锁送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花果山大道与黄海大道交叉口新海连大厦辅楼2楼204室)。

4.6.2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CA密码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均不予接受。

4.7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项:

4.7.1招投标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 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 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 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7.2开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2日内须提供一正肆副书面投标文件(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的商务标、技术标)。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4.7.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7.4
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加密格式的光盘或U盘)),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标结束后退还)。未及时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7.5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4.7.6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投标单位无需再携带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进入招投标网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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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分公司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

邮政编码:  222000      传    真: 0518--81090999

经 办 人:  孙工        联系电话: 0518--81061799  

                        日期: 2018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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