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朱自清文化园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8-02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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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朱自清文化园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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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东海朱自清文化园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东海县委员会宣传部,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朱自清文化园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水晶公园南部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1808019901-BD-001 | 东海朱自清文化园工程施工 | 东海朱自清文化园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
| 4.其他要求: 东海朱自清文化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朱自清文化园工程已由 东海县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共产党东海县委员会宣传部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朱自清文化园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水晶公园南部 2.1.2建设规模:包括展陈内容完善,展板设计制作安装,互动软件开发,多媒体展项设计制作安装(含软硬件)及其相关服务,还包含布展工程中装饰安装工程部分的项目实施等(此项内容以图纸为准) 2.1.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100935.46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8月30日-2018年10月28日 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注 : 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持股占主导地位或控股或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持股(占主导地位)或控股或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企业2013年1月至今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展示馆布展、文化类项目业绩且已竣工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工程。 注:1 、类似业绩要求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施工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 、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项目、合同价款、 竣工验收 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 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不予认可。 3.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苏建建管[2016]23号”文。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2月-2018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项目部只配备注册建造师1名,待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经理部;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0)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8月22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7.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方法一 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注册建造师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注册建造师(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劳动合同 注册建造师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注册建造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月-2018年6月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承诺书 无在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须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或 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营业执照 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如有) 资质证书 设计资质证书(如有)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8年1月-2018年6月)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投标报价:6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3.3(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深化设计说明(2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深化设计后达到陈列布展要求,提供布展相关资料详细、深入。
2. 展馆陈列脚本内容撰写与深化(5分) 根据展馆设计图纸布局撰写陈列布展文本,深化完成,达到陈列布展要求,提供布展相关资料详细、深入。 1、朱自清生平历程图片资料及文字 2、朱自清友人清单及人物图片介绍及相关交往链接内容 3、朱自清陈列著作清单 4、朱自清陈列实物清单 好得5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此项资料需单独刻录在U盘,开标签到时单独密封递交,未递交或递交的U盘打不开,不予计分) 3.深化设计文件(8分) (一)根据施工图纸,提供展墙版面设计图包括: 1、正气堂朱自清展板平面设计 2、正气堂朱自清雕塑深化设计 3、朱自清旧居及书房场景深化设计 4、敬贤轩浮雕墙设计 5、敬贤轩展板平面设计 (二)、根据施工图纸描述,提供多媒体实施方案 好得8分,较好得4分,一般得2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8分;(此项资料需单独刻录在U盘,开标签到时单独密封递交,未递交或递交的U盘打不开,不予计分) 4.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1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 5.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环保、节能措施。 2.对深化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比。 6.设计深度(2分) 1.深化设计在整体效果的深度。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7.安装方案的可行性(1分) 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其中包含场景、雕塑等特殊展项的安装方案)组织严谨得1分,组织计划有缺陷的不得分。 2.3.3(2) 投标报价(68分) 报价评审(6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3.3(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深化设计、施工实施计划、深化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5.工程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采用暗标) 1)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 0.7-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5-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2)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 0.7-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5-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3-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6.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项目部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配备齐全得2分,配备不齐不得分;(提供相关岗位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3.3(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企业2013年1月至今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各类展示馆布展、文化类项目业绩且已竣工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工程,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投标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1)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三者缺一不可)。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承建范围、合同价款、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分。 3)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工程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至今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各类展示馆布展、文化类项目业绩且已竣工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工程,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1)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三者缺一不可)。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承建范围、合同价款、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9.其它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10.3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0.4“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10.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东海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东海晶都大道 联 系 人:冯璐昕 电 话:136752164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牛山镇幸福北路78-1号 邮 编:222300 联 系 人:吉维娟 电 话:13401268777 0518-87252263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8月02日至2018年08月07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8月02日至2018年08月07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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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中国共产党东海县委员会宣传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东海县晶都大道行政中心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 电 话: | 0518-87252263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