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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山前安置房(A地块)建设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8-0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山前安置房(A地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灌云县山前安置房(A地块)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山前安置房(A地块)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伊山镇北环路西侧、宁连高速东侧

 

2.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中7—10#均4278.63平方米,地上7层,21.9米;11#楼6216.27平方米,地上7层,21.9米;12#、13#均3812.8平方米,地上7层,21.9平方米;14#、15#楼均2135.24平方米,地上7层,21.9米;16#—18#楼均9060.67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10层,31.30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11845平方米;配电房面积约 729.08平方米 ;南门面积约11.76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807110101-BD-002 灌云县山前安置房(A地块)建设项目施工 本次招标范围中7—10#均4278.63平方米,地上7层,21.9米;11#楼6216.27平方米,地上7层,21.9米;12#、13#均3812.8平方米,地上7层,21.9平方米;14#、15#楼均2135.24平方米,地上7层,21.9米;16#—18#楼均9060.67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10层,31.30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11845平方米;配电房面积约 729.08平方米 ;南门面积约11.76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5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编号:3207231807110101-BD-002
灌云县山前安置房(A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山前安置房(A地块)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8]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山前河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中7—10#均4278.63平方米,地上7层,21.9米;11#楼6216.27平方米,地上7层,21.9米;12#、13#均3812.8平方米,地上7层,21.9平方米;14#、15#楼均2135.24平方米,地上7层,21.9米;16#—18#楼均9060.67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10层,31.30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11845平方米;配电房面积约 729.08平方米 ;南门面积约11.76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  15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9 月 1 日,竣工日期: 2019 年11 月25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土建(含桩基)、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⑴2015年 8 月1 日以后承建过竣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⑵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及原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文件。同时地下室规模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反映地下室情况的建筑设计总说明图、平面图、结构图的图纸(提供的图纸必须为经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合格并加盖审图合格章的蓝图),要求提供的图纸必须清晰反映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或者提供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盖章认可的能够反映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查。
注: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自 2016 年 8  月 9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7 年 8 月 9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8年 5  月 9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自拟)。(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b.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c.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e.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连建管【2018】215号。
f.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G.入户门推荐品牌如下:星月神、神将、春天
所有材料的品牌要求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推荐的3个品牌,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开标现场需提供甲方同意书原件(需加盖甲方公章),并上传至制作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年 8 月 9 日至2018年 8  月 1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年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劳动合同;
6、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7、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9、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10、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11、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资质《核验书》;
1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额外核验原件并将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13、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14、入户门推荐品牌如下:星月神、神将、春天
所有材料的品牌要求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推荐的3个品牌,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开标现场需提供甲方同意书原件(需加盖甲方公章),并上传至制作投标文件中。)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14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2)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22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22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10家和平均值以下12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2)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答辩、业绩等若干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依法确定。
(一)投标报价(满分89分):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89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用摇号机再次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值: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0分)
⑴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0分
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0分
⑶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0分
⑷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1.0分
⑸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2.0分
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1.0分
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0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每超过1页的,扣0.01。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书面采用暗标形式)
A、陈述、答辩程序及方法
陈述及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顺序与开标顺序一致,评标委员会按顺序逐一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工程,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不得对企业作情况介绍,陈述时间必须控制在10分钟以内。
陈述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向项目负责人提问,由项目负责人答辩,提问不得超过两道题,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与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一致或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无力承建该项目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B、项目负责人陈述0-1分:
0.7-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
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5-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
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负责人答辩0-1分:
0.7-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5-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3-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10分钟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根据苏建招办【2016】2号文,对技术标的评审作如下规定:
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应作无效标处理。
①存在违反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规定的,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
②施工组织设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的;
③主要施工方案与招标项目严重不符的,或主要施工方案与其投标报价的组成严重不一致的;
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其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说明: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根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对技术标(满分10分)的评审作如下规定: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③项目负责人答辩部分:书面答辩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一切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口头答辩不可透露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自身信息、相关人员姓名等一切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若项目负责人答辩出现投标企业的任何有关信息,则答辩为0分。
(三)投标人业绩(满分1分)
项目负责人有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没有不得分。
类似业绩需具备以下条件:
⑴2015年8 月1 日以后承建过竣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⑵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及原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文件。同时地下室规模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反映地下室情况的建筑设计总说明图、平面图、结构图的图纸(提供的图纸必须为经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合格并加盖审图合格章的蓝图),要求提供的图纸必须清晰反映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或者提供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盖章认可的能够反映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查。
注: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6号楼221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4     
联 系 人: 王春雷                        联 系 人:李驰  
电    话:13851223169                    电    话:0518-85520738 /  15905130214
传    真:                               传    真:0518-8552021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8961313839@163.com

  2018 年 8 月 9 日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座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3.投标人自备光盘特别说明:投标人自备光盘,以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08月09日至2018年08月1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08月09日至2018年08月1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恒驰商务大厦第十六层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6号楼22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春雷 联 系 人: 李驰
  电 话: 13851223169 电 话: 15051171716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896131383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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