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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8-2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区市政管理处的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已经由连区经发(201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

2.2 标段名称: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施工

2.3 标段编号:3207031801220201-BD-001
2.4 工程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

2.5 工程规模:项目全长1200m,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标准。

2.6 工期:4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9本工程招标范围为: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绿化、交安设施、弱电拆改土建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企业于2013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桥梁(人行过街天桥除外)长度400米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

注:①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4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6资格审查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

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10)投标人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
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上传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网站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2018年1月-2018年6月连续六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信息、业绩等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外省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原件扫描后须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4.其他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5.1.2
评标入围方法
       
根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以下方法二、方法三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5.1.3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2评标办法

(1)投标报价评审(89分)

依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评审使用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K2=90%;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l、Kl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提醒投标人: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不能影响交叉铁路2019年6月底的正常运营。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1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2分   

包括但不限于与铁路交叉施工的措施;架桥机及配套龙门吊等安装拆卸方案;提梁及架梁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1分

(7)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项目负责人不参加陈述和答辩不得分)

说明:(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项目负责人答辩除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将做无效标处理。

(3)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陈述、答辩程序及方法

①、陈述及答辩在初步评审及评标入围结束后进行;

②、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后评标入围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③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方式;

④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工程,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不得对企业作情况介绍,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⑤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⑥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与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一致或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无力承建该项目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未按要求设定篇幅的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篇幅实际情况自行扣分。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及得分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及

答

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3)业绩 (1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企业于2013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桥梁(人行过街天桥除外)长度400米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①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④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的业绩不予认可。

6.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09月03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6.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7.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7.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

供采用U盘备份,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
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7.4
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投标人原因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7.5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区市政管理处

地址:连云区栖霞路

联系人:徐工

电话: 0518-823102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36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18-8158889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