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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路灯及智慧监控系统10千伏电力资产运维后台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8-08-3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路灯及智慧监控系统10千伏电力资产

运维后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路灯及智慧监控系统10千伏电力资产运维后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示范区委【201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圩新区路灯及智慧监控系统10千伏电力资产运维后台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对侧变电站设备改造(包括将现有设备接入运维后台,并实现招标文件及技术需求书中要求的后台功能)、监控中心总站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系统软件设计及实现等,详见技术需求书。

2.2交货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航运中心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150  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6招标控制价:36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范围包含:应用软件服务或软件或技术开发等。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资格审查

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前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评标办法

5.1 评标入围方法:综合评估法

5.2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60       分

技术响应:     15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售后服务:      8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8    分

业绩:         4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取值范围:95%-98%)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 60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 6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 15 )分

技术标准响应( 3 )分

所有货物均能满足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以及本项目需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 5 )分

产品的规格、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及技术需求书要求的,得3分,高于招标文件及技术需求书要求的,另得2分。

配置的合理性( 3)分

系统配置合理,得3分,其他不得分。

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 4)分

免维护运营、软件系统可就地及在线维护得4分。

2.2.3(3)

商务响应

( 5 )分

团队成员

(2分)

软件工程师职称或计算机类中级职称,得2分。

需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六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核查)。

体系认证

(3)分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8001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运维管理系统软件取得软件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8)分

售后服务内容( 4)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合理的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对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有令用户满意的售后服务承诺如售后服务内容、期限、条件、费用、响应速度、服务方式等,最高得4分。

质保内容( 2 )分

质保体系完备、质保内容全面、质保措施切实可行,得2分,质保体系较完备、质保内容较全面、质保措施切实可行,得1分,其余不得分。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2 )分

具有完备、合理的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功能的使用、系统的维护、设备的简单维护等),得2分,无培训计划不得分,其他得1分。

2.2.3(5)

软件介绍及安装调试方案( 8 )分

软件介绍(5)分

投标人结合招标人现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系统总体架构,详细说明系统组成,并且系统设计完善、架构清晰、层次合理,得3分,否则不得分。

系统功能有鲜明特色且适用本项目,软件具有风格统一、界面友好、功能完整的软件截图,得2分,否则不得分。

安装调试方案(3)分

安装调试方案科学合理,进度计划从实际出发,进度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否则不得分;

2.2.3(6)

业绩

( 4 )分

企业业绩(4)分

投标人2013年以来具有系统集成类似案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要点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100万元每个1分,最高得4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核查)

注: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18年08月30日至2018年09月03日 。

6.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 19 日0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要求

8.1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2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3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和投标单位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建议提供U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4 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8.5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备用介质文件U盘(建议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一并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6 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 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8.7 开标时必须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

8.8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

          66号产业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B座4楼425室           

邮    编:   222065                   邮    编:      222065                

联 系 人:    陈  工                  联 系 人:       王  工              

电    话:   0518-82256126            电    话:      0518-8225605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665129386@qq.com     

开户银行:      建行徐圩支行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     

账    号:  32050110472800000009     账    号:    11200188000125431       

 

 2018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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