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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座椅(含会议表决系统)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18-09-0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座椅(含会议表决系统)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连发改投发(2013)58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座椅(含会议表决系统)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位于高新区科苑路东、凌州路北、学林路西,总建筑面积约9.5万㎡,地上建筑面积约6.5万㎡,地下建筑面积约3万㎡,包括歌剧院、戏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图书馆、电影院、演艺吧等。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座椅(含会议表决系统)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2.2招标范围:座椅(含会议表决系统)、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并办理交钥匙手续等,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高新区科苑路东、凌州路北、学林路西,项目施工现场。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期安装期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合同估算额:约116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3.4.1投标人须为座椅制造厂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名。
3.4.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类似项目座椅供货安装,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
(1)投标人必须将合同、验收证明(验收合格)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验收证明(验收合格)须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是指大剧院或礼堂座椅供货安装业绩,如合同金额中包含了其他内容,须明确其中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单项金额,不明确金额或达不到单项金额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4.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2018年02月至2018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4.1评标入围
4.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95%-100%),本次招标取D=95%)。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4.1.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4.2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5分         技术响应:20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业绩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5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5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20)分
 技术标准响应(4)分 技术标准、基本功能均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并提供承诺,根据所投座椅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情况打分,本项满分4分。
注:提供的相关承诺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设备详细说明(4)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座椅组成和主要性能。评委根据上述文件详尽程度,优得3-4分,良得2-3分,其它得0-1分。
  样品(12) 分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等,评委对投标样品(含表决器)材质优劣、外观样式、坐感舒适程度、工艺精细程度等综合评审,优得10-12分,良得6-9分,其它得0-5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3)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2)分 评委根据座椅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情况综合评审,优得2分,良得1分,其它得0.5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1)分 评委根据售后服务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情况综合评审,优得1分,良得0.5分,其它不得分。
注:提供的相关承诺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会议表决系统保障(3)分 1、评委根据会议表决系统售后人员配置、技术力量情况综合评审,优得1分,良得0.5分,其它不得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会议保驾承诺、已完成项目使用单位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2分,良得1分,其它得0.5分。
注:提供相关承诺、已完成项目使用单位评价(盖章)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质保内容(3)分 1、本项目质保期为两年(其中会议表决系统为四年),质保期每增加6个月,加0.5分,最多得2分;
2、评委根据质保期满后承诺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标准等)情况综合评审,优得1分,良得0.5分,一般得0.3分,其他不得分。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1)分 评委根据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分,良得0.5分,其它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4)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1、 与招标人、总承包及其他安装单位的沟通配合措施  0-1分;
2、 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性  0-2分;
3、 工期计划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靠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是否全面、得力  0-2分;
4、 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情况、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0-2分;
5、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 0-1分;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安排计划 0-2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5) 业绩
(5)分 自2015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座椅供货安装,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自2015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会议表决系统制造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所投品牌会议表决系统供货(或供货安装),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业绩分最高得5分。
注:
(1)投标人必须将合同、验收证明(验收合格)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验收证明(验收合格)须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座椅类似业绩是指大剧院或礼堂座椅供货安装业绩,如合同金额中包含了其他内容,须明确其中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单项金额,不明确金额或达不到单项金额的不予认可。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8年09月06日至09月10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 尚明河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51885633999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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