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9-07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招标项目板桥纵四路二期绿化工程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连区开审[2018]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板桥纵四路二期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纵四路,西起横二路,东至产业大道。
2.1.2建设规模:纵四路两侧绿化,道路全长约2450米,每侧绿化带宽度12.5米,具体包括种植乔木、灌木、花卉、铺种草皮等。
2.1.3合同估算价:1537.51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养护期两年
2.1.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纵四路两侧绿化,道路全长约2450米,每侧绿化带宽度12.5米,具体包括种植乔木、灌木、花卉、铺种草皮等。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期内)(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三者缺一不可。如若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承包范围、工程价款、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材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书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不良行为界定: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8年3月-2018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需赔偿)。
(5)本工程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招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1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9月17日15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需额外核验原件并将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6)投标保证金收据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9)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要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0.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0.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10.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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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 地 址:连云港市开发区五羊路久和商务2号楼
1201室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刘健 联 系 人: 杨冬
电 话: 13511567831 电 话: 0518-818825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8 年 9 月 7 日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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