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二标段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9-18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806279901-BD-003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二标段施工 包括7号膜浓缩车间、8号废水处理辅房、10号事故应急池、12号水处理车间、29号固废库、30号危废库、32号甲类仓库、消防中心、食堂、中控楼、质检及车间管理楼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1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251806279901-BD-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备【2017】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二标段施工,总建筑面积约30237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9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26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2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6月 30日(其中交付安装日期:2019年4月10日)。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7号膜浓缩车间、8号废水处理辅房、10号事故应急池、12号水处理车间、29号固废库、30号危废库、32号甲类仓库、消防中心、食堂、中控楼、质检及车间管理楼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于2013年1月至今完成1.8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不少于4800万元的工业建筑群体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须经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材料原件作为依据,三项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c. 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于2013年1月至今完成1.8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不少于4800万元的工业建筑群体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①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须经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材料原件作为依据,三项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②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b.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3月—2018年8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c.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3】572号”。
d.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市(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e.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3月—2018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f.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g.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h.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外省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原件扫描件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4.其他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保函(若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构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开标时从方法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确定
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 15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采用ABC合成法。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6.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08时00分至2018年9月24日24 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4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9月29日09时00分。
6.5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B证;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018 年 3 月- 2018年 8 月);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需提供扫描件上传的其他材料: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授权委托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连建发【2018】95号文);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如符合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放弃投标处理。
(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杭云飞 13851527446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10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裴书勤                          联 系 人:茆工 
电    话:13805276047                     电    话:13905139485、0518-8583629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792741687@qq.com

 2018 年 9  月 18 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09月18日至2018年09月24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09月18日至2018年09月24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电 话: 0518-85836299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792741687@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