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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606工程土建、安装等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9-1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海州区606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海州区606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海州区606工程土建、安装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镇海路西,滨河路北地块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61710250101-BD-001 连云港市海州区606工程土建、安装等施工 连云港市海州区606工程土建、安装等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邀请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606工程土建、安装等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606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以海经发投发(2016)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606工程土建、安装等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报名。
因本项目涉及国家秘密安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与各投标单位签署保密协议书,由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各投标单位进行法人面谈,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签署保密协议书、进行法人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镇海路西,滨河路北地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255㎡
2.1.3合同估算价:8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8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海州区606工程土建、安装等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 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8年1-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8年1-7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5) 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2015年8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人防工程)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必须含人防工程。
注:
1)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面积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5.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9日
6. 报名方式: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8年1-7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请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提供一份),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9日,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造价二所)报名,报名费用500元。
7. 保密协议签署方式:
报名成功后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人:桑工,电话:18961366222,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签署保密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保密协议书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2)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8年1-7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
8. 法人面谈方式:
报名成功且签署过保密协议的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嵇工,电话:18861305303,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进行法人面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法人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9.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成功、签署过保密协议书、完成法人面谈的投标单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获取方式通过招投标系统平台获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172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嵇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861305303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518-85838869、18751248989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09月19日至2018年09月2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09月19日至2018年09月29日

 

2.获取地点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章工
  电 话:   电 话: 051885838869、18751248989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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