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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培智学校建设工程(校安工程)项目 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18-09-2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新浦培智学校异地新建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培智学校建设工程(校安工程)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经发投发(2018)6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新浦培智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滨河新城规划三路北,规划八路东。   

2.2 工程规模: 拟建项目用地面积13288.93m2(约19.93亩),总建筑面积约12000m2,含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活动及办公用房、生活辅助用房、绿化、强弱电等相关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 异地新建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建安造价暂按35897405.36元计算,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72.55万元人民币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或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不少于1人(土建专业)(不含总监);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有过类似监理工作经验或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不少于2人,(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不含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


 

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不良行为是指:江苏省内的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发布的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为准,外省的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35号文规定本招标工程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监理人员2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2月--2018年7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有退休人员没有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明。

(6)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总监(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2018年2月—2018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8 分

监理方案:  18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8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8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为B =72.55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本项目选择方法四)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48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监理费以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48分

监理方案

(18)

质量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且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3分;良2.6分;中2.2分;差1.8;无:0分) 

3分

进度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且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无:0分) 

2分

投资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且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无:0分)

2分

安全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且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无:0分)

2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且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无:0分)

2分

组织协调方案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且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无:0分)

2分

监理工作制度

有具体工作制度且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无:0分)

2分

技术建议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3分;良2.6分;中2.2分;差1.8;无:0分)

3分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总监答辩除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

(18)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得3分。

2、总监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5年的加3分。(以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注:证书原件以上传至系统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6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

1、达不到本工程最低要求按无效标处理。本工程最低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监理人员:2人。

本工程专业要求:达到本工程最低要求且满足专业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达不到本工程专业要求,本项不得分。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包括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土木工程):1人。(专业以监理证书中标明的专业为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2)其他监理人员:土建专业(包括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土木工程):1人;安装专业:1人。

2、职称要求(2分):

本工程要求:高级职称不少于1名,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

注:

⑴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监理岗位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⑵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相关证书以上传至系统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12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1、自有检测设备得7分: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非金属板厚度检测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每件得1分,最高7分。(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检定、校准证书原件)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1分,无试验设备或无联营协议的得0分。(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注:检定证书、相关证明、联营协议以原件上传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8分

类似工程业绩

(8分)

企业监理业绩(4分):2013年8月以来,监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总监业绩(4分):2013年8月以来,监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没有不得分。

注:监理工程量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为准。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A、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为业绩证明。(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B、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学校、办公楼、综合楼、宾馆、饭店、医院、福利机构等建筑。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或该工程正式施工图备查。

C、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为准,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

D、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重复。

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8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新浦培智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                                     35号山水丽景广场A座406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3851277766                 电    话:13675290241               

传    真:                            传    真:0518-858079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63046090@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9、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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