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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一办三中心装饰装修总承包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8-09-2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一办三中心”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灌云县“一办三中心”装饰装修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一办三中心装饰装修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城区商务楼A座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809260102-BD-001 灌云县一办三中心装饰装修总承包工程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此次招标范围为根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硬件三年、施工两年)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一办三中心装饰装修总承包工程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8】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一办三中心装饰装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
2.1.2建设内容: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室内设计施工总承包;
2.1.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硬件三年、施工两年)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内容;
2.1.4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主要建设1-9层一办三中心室内装饰工程,同步实施导视导牌、智能化系统及水、电、暖等综合配套设施,其中1-3层为政务服务中心,4层为厨房食堂,5层为会议中心,6层为“12345”便民服务指挥中心,7-8层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层政务办公室。项目室内装饰面积约 11823 平方米,其中1-3层约 7230 平方米,4-9层约 4593 平方米。
2.1.5招标控制价:2600万元
2.1.6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1月05日(具体以业主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03月04日
2.1.7质量要求:
①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注:投标单位所使用设备材料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投的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开标现场原件核查,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下列具备条件之一:
①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公建项目装饰装修单项合同(投资金额)在1600万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2016年9月2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7年9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18年6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苏建建管[2016]23号”文。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通报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盖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7)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9月 29日 00 时00分至2018年10月10日24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10月 29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恒驰大厦 9 楼)。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评标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开方案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名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打分。(设计文件部分得分带入第二阶段的评审)。
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分)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2分)
4. 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满足招标要求,各功能面积配置合理(2分)。
5.空间处理、造型设计以现代、简洁、大气、庄重为主格调(2分)。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利用自然采光、通风,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尽力降低能源消耗,体现绿色节能、材料环保观念。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 投标报价(68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6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评委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施工资源投入计划详细且符合工程实际打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共同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原件,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委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陈述和答辩分值(0-2 分) 范围如下: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1.6-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1.1-1.5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0.6-1.0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0-0.5分。
6.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 
2、拟派人员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质的,得0.5分;
3、拟派设计人员中具有建筑、给排水、电气、结构、暖通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缺一专业不得分。
注:以上职称证书、企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无原件不得分。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4.1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2015 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设计或施工项目,每提供1个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 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设计或施工项目,每提供1个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4.2 注:
1、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二者缺一不可,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不得分,金额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工程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承建范围、合同价款、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的不得分。
2、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
3、投标人业绩与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恒驰大厦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37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365261690                  电    话:0518-85450099

2018年09月29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0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0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连云港市巨龙南路37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陈方方
  电 话: 13365261690 电 话: 0518-8545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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