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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乡镇尾水通道工程一标段曲阳乡片区尾水管道及增压泵站

【信息发布时间:2018-09-3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乡镇尾水通道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东海县乡镇尾水通道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水务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乡镇尾水通道工程一标段曲阳乡片区尾水管道及增压泵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白塔镇、张湾乡、驼峰乡、房山镇、安峰镇、曲阳乡等

 

2.工程规模:  (1) 新铺设白塔埠镇、张湾乡、驼峰乡、房山镇、安峰镇、曲阳乡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及薛埠闸至尾水管道管网,管线总长约39.44KM;(2)新建7座增压泵站,分别位于:白塔埠镇、张湾乡、驼峰乡、房山镇、安峰镇、曲阳乡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和薛埠闸东北侧;(3)涉氟涉酸企业尾水工程:从各涉氟涉酸企业铺设管道至相应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出口处,总长约87KM及新建增压泵站43座。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1807310201-BD-001 东海县乡镇尾水通道工程一标段曲阳乡片区尾水管道及增压泵站 尾水管道及增压泵站 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乡镇尾水通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18】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乡镇尾水通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境内
2.1.2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曲阳乡片区尾水管道及增压泵站;二标段房山镇片区尾水管道及增压泵站;
三标段安峰镇片区尾水管道及增压泵站;四标段驼峰乡、张湾乡片区尾水管道及增压泵站;
以上四个标段投标人均可参与报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时,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在前一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标。
2.1.3建设规模:一标段尾水管道约28213m,增压泵站2个;
2.1.4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约1720万元;
2.1.5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月   日,竣工日期: 2019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1.6 其他: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尾水管道管网及增压泵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苏建建管[2016]23号”文。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核验书》,无省《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苏清办(2017)3 号、苏清办(2017)6 号、 连清办 (2011) 9 号、 连清办 【2013】 6 号文、 连清办 【2014】 4 号、 连清办 【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8)4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推荐品牌要求:投标人承诺施工时选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 
污水泵 南京蓝深制泵集团、上海凯泉泵业。泵体需采用316不锈铸件耐酸碱(含控制箱)。
PE管材推荐品牌 广源泰维管业生产的“源牌”、海扬、 沙家浜 
阀门及管件 津滨、大禹、川力
电线电缆 远东电缆、上上电缆、金杯电缆
PLC柜、配电柜、控制柜 施耐德、ABB、西门子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09 月 30 日至2018年 10 月 1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0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x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xK1xQ1+BxK2x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市政工程为86%~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92%。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美墅6-7-2
邮        编:222300
联   系   人:孔亮
电        话:13775444944

 2018 年09月 30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0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2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0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2日

 

2.获取地点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南路16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兵 联 系 人: 孔亮
  电 话: 13611556256 电 话: 13775444944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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