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海花园小区项目25#、26#楼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01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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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海花园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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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鑫海花园小区项目已经赣榆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凯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鑫海花园小区项目25#、26#楼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柘汪镇青岛路北侧 |
| 2.工程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53251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面积166644平方米,低层住宅面积31680平方米,老年公寓面积3552平方米,住宅车库面积17762平方米,住宅阁楼面积16780平方米,商服公建面积11668平方米,附属小学建筑面积3365平方米,附属幼儿园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11806140104-BD-001 | 鑫海花园小区项目25#、26#楼 | 鑫海花园小区项目25#、26#楼桩基、土建及安装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0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鑫海花园小区项目25#、26#楼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鑫海花园小区项目 已由 赣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赣发改投【2011】2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凯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鑫海花园小区项目25#、26#楼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柘汪镇青岛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 本标段共计新建2栋楼,分别为25#、26#楼,各栋楼占地面积约558.74㎡ ,建筑面积约3340㎡ ,其中含车库面积约558.74㎡、住宅面积约2780.35㎡。建筑层数:1+5+闷顶。 2.1.3合同估算价: 约1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 招标范围: 鑫海花园小区项目25#、26#楼桩基、土建及安装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特别提醒:本次鑫海花园小区项目招标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鑫海花园小区项目25#、26#楼;二标段:鑫海花园小区项目35#、36#楼;三标段:鑫海花园小区项目41#、42#楼、43#楼),招标同时发布三个标段,同一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中标价高的标段,其余标段的中标人为该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8 年 8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等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时将拒绝。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注:依据苏建招【2015】6 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承诺书、省外资质核验书等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日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入围方式的确定 (1)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 (2)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三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交易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 方法一、方法二 其中一种,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凯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尹主任 电 话:86031182 传 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20楼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518-85836277 传 真: 0518-85836277 电子邮箱: njytlyggs@126.com 2018 年 11 月 1 日 11.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01日至2018年11月05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01日至2018年11月05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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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凯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兴华中路东侧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20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杜主任 | 联 系 人: | 张工 |
| 电 话: | 86031182 | 电 话: | 0518-85836277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836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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