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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大道徐圩新区段工程徐圩新区海滨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13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滨大道徐圩新区段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海滨大道徐圩新区段工程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海滨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起点位于海滨大道跨海大桥与海堤路衔接处,向南沿老海堤布线至规划南复堆河北侧,向西利用规划横二路向西至港前大道交叉处

 

2.工程规模:  路线全长约21.83公里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811050201-BD-001 徐圩新区海滨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徐圩新区海滨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原有苗木移植,夹竹桃栽植,栽植面积约4万平方米 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海滨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滨大道徐圩新区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投发【2013】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海滨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滨大道; 
2.1.2建设规模:种植夹竹桃栽植面积约4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徐圩新区海滨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原有苗木移植,夹竹桃栽植,栽植面积约4万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d.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 年 11月 13 日至 2018 年 11 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1月 27日9时00分。
5.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6.3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
6.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6.5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其他
7.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2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允许采用视频承诺(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8. 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而影响排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注: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项目,中标人需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差额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同时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和投标单位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建议提供U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备用介质文件U盘(建议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一并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 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非投标人原因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5、开标时必须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
6、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7、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B座4楼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邮编:222000                                邮编:222065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2256126                         电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416253295@qq.com
2018  年 11月13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艳伟 联 系 人: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5151260376 电 话: 0518-82256052
  传 真:   传 真: 0518-82256052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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