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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一办三中心装饰装修总承包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14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灌云县一办三中心装饰装修总承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一办三中心装饰装修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8】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

2.2 工程规模:1-3层为政务服务中心,4层为厨房食堂;

2.3 招标范围:1-4层装饰装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监理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38万元人民币(建安造价暂按2600万元计算);

2.6 标段划分:一个;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1人;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有过类似监理工作经验,不少于2人(不含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投标单位应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2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并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六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设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评标基准价的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9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15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4、项目总监近六个月(2018年5月至 2018年10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5、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外省市企业资质核验书;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9、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5 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付款方式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合同监理费的10%

 

进度款

每月25日前

合同监理费/月*70%

 

审计结束后10日内

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5%

 

最后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

按施工结算价,根据取费比例,按实结算。一次性付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恒驰大厦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37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365261690                电    话:0518-85450099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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