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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智汇湾商务中心(一期工程)桩基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1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智汇湾商务中心(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智汇湾商务中心(一期工程)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智汇湾商务中心(一期工程)桩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南京路以东,云河路以南

 

2.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24646m2,总建筑面积36690m2,建筑占地面积9200m2,规划1号楼及2号楼,主要建设中央厨房、配套商业及餐饮、商务办公等配套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811150101-BD-001 徐圩新区智汇湾商务中心(一期工程)桩基施工 徐圩新区智汇湾商务中心(一期工程)桩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智汇湾商务中心(一期工程)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3207251811150101-BD-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智汇湾商务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备【2018】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南京路以东,云河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桩总长约15191米。
2.1.3、招标控制价:5598158.95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徐圩新区智汇湾商务中心(一期工程)桩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 “苏建建管〔2013〕572号” 文、“ 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4月-2018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8年4月-2018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开标评标现场,实行现场签到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并现场签到。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4法人面谈
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允许采用视频承诺(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1 月29日10时00分。
6.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本项目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以下的8家,合计数量为15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7.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而影响排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注: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项目,中标人需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差额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同时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如符合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放弃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  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
B座4楼                              中心425室
邮编:222000                                邮编:222065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2256126                         电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416253295@qq.com
2018  年 11 月19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博 联 系 人: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5062983342 电 话: 0518-82256052
  传 真:   传 真: 0518-82256052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4162532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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