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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路(秦东门大街-磨盘山路)道路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28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龙山路(玉兰路-磨盘山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龙山路(玉兰路-磨盘山路)道路工程施工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山路(秦东门大街-磨盘山路)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玉兰路-磨盘山路

 

2.工程规模:  道路长约500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31811080101-BD-001 龙山路(秦东门大街-磨盘山路)道路工程施工 龙山路(秦东门大街~磨盘山路)道路工程施工 7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龙山路(秦东门大街~磨盘山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路(秦东门大街~磨盘山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经发投发【2017】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山路(秦东门大街~磨盘山路)道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磨盘山路。
2.1.2建设规模:道路长约500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19年2月28日
2.1.5其他: /    
2.2招标范围:龙山路(秦东门大街~磨盘山路)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⑵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4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⑵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⑶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⑹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⑻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⑼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3.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⑴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⑵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⑶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⑷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因检察院查询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苏建招函【2018】17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⑸招标人谢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⑹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 11 月 28  日08时00分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 24 时 00 分;
4.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需额外核验原件并将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8)投标人承诺书;
(9)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资质《核验书》;
(10)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7、评标办法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一种入围方法。
本工程依据苏建招(2017)7号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K2=90%(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
1、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法人授权书、社保证明及身份证除外】,参与竞标企业务必在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
9.2本次招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9.5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软件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市委党校教学楼4楼
邮  编: 222023                       邮 编:222000              
联系人: 韩阳                         联系人:李义成、朱天昊、金奇伟
电  话:                                      电 话:0518-81588178
 2018 年11月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0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0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市委党校教学楼4楼
  邮 编:   邮 编: 200060
  联 系 人: 韩阳 联 系 人: 李义成,朱天昊
  电 话: 18761370005 电 话: 15902131144
  传 真:   传 真: 021-325572725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lyc@sh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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