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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一期工程)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一期智能化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12-0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一期工程)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一期智能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徐圩新区226省道与徐圩大道交接处

 

2.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20207㎡,总建筑面积1102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筑医疗综合楼74500㎡,行政科研后勤生活楼15600㎡,专家公寓6900㎡,地下室13200㎡,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等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604150101-BD-004 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一期智能化施工 门诊综合楼、住院综合楼、后勤楼以及科研楼四栋主体及室外部分进行标准智能化建设的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一期智能化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51604150101-BD-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发改社会发(2014)3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一期智能化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圩新区云湖商务核心区内,226省道以东,19号路以、灯塔路以北、16号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一期用地面积为54433.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254平方米。本次针对门诊综合楼(9483m2)、住院综合楼(5989m2)、后勤楼(5202m2)以及科研楼(3580m2)。四栋主体及室外部分进行标准智能化建设,包含: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护理呼应信息系统、视频闭路监控系统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门诊综合楼、住院综合楼、后勤楼以及科研楼四栋主体及室外部分进行标准智能化建设的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b、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c、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d、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苏建建管〔2013〕572号” 文、“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
e、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1日10时00分。
5.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
6.6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95%-100%),本次招标取D=95%)。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采用ABC合成法。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初步评审后在有效评标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机电安装工程10%、11%、12%、13%、14%、15%、16%、17%
注:以上随机系数由投标人推举的代表现场抽取。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2018年 12 月20 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本项目接受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保函(若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9.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和投标单位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建议提供U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备用介质文件U盘(建议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一并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 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5、开标时必须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
6、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7、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C座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国际大厦12楼
邮    编:  222065                    邮    编: 222006  
联 系 人:  杨工                       联 系 人:孟工
电    话:0518-82256126               电    话:0518-85110091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18807566@qq.com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2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2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国际大厦1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兵 联 系 人: 孟工
  电 话: 0518-82256126 电 话: 0518-85110091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4188075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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