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12-07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招标项目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学生宿舍线路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18】1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海工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学生宿舍线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学生宿舍1#-8#楼;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学生宿舍线路改造工程,建筑总面积约为50280㎡。其中1#、2#、5#、6#为四层宿舍楼,3#、4#、8#为6层宿舍楼,7#为七层宿舍楼,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控制价:1630842.73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学生宿舍1#-8#楼的线路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实际在岗履职,且中标后能够按时、正常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并进场施工。
(2)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从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倒推)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招函〔2018〕421号执行。
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6.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8年6月-2018年11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8年6月-2018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6.3本工程执行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6.4本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需赔偿)。
3.6.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6.6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因检察院查询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苏建招函【2018】17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7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6.8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6.9连建发 [2018]95号文、苏建招函〔2018〕421号明确规定 ,在 我市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 工 程建设。因此 ,根 据国家 “放、管 、 服 ” 的 工 作要求 ,以 不影响中标后 工 程项目实施为原则。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 ,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自拟 )。 招标文件 (公 告 )中 不再把无 “ 在建 工 程 ” 和有无 “ 兼职 ” 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 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 ,取消其中标资格 ,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并 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6.10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6.1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17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11)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12)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要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需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13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方法二中R取值为: 15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6 家、平均值以下 9 家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 | ||
安全生产考核B证 |
见招标公告 | ||
劳动合同 |
见招标公告 | ||
社保证明 |
见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见招标公告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见招标公告 |
工期 |
见招标公告 | ||
工程质量 |
见招标公告 | ||
投标有效期 |
见招标公告 | ||
投标保证金 |
见招标公告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K2值为: 90%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注:(1)由于本次项目的特殊性:工期紧、标段分散(低压部分分为四个标段)。招标人规定:一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且不能是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任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所有已投标段的评审,但在未当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余三个标段中总分按0分计取,不影响其余投标单位得分排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淮海工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 地 址:连云港市开发区五羊路久和商务2号楼
1201室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梁瑞康 联 系 人: 杨冬
电 话:13805137256 电 话: 0518-818825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8年12月7日
11、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