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1-04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招标项目东海城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建设项目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城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城区,详见图纸。
2.1.2工程规模:安装箱式变6套,YJV22-8.7/15-3*95高压电缆692米,YJV22-0.6/1-4x70低压电缆28米,YJV22-0.6/1-4x95低压电缆28米,YJV22-0.6/1-4x120低压电缆178米,YJV22-0.6/1-4x240低压电缆530米;
2.1.3招标范围:施工承包包括配电线路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4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
2.1.5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 1 月 17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6质量标准及等级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许可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许可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资格后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②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18年 12 月)。
③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④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⑤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⑥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资格预审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建造师、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无行贿承诺、外省企业核验书、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 月 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
6.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6.7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的承诺(见投标人承诺书);
6.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见投标人承诺书)
6.9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签到登记。开标时投标人根据签到顺序,依次抽取随机编号,此随机编号作为该投标人抽签编号。所有投标人全部确定抽签编号后,由招标人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依次随机抽取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四中标候选人、第五中标候选人。没有被抽到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程序。抽到的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及其资格进行文件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标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开标(评标)程序继续进行;如只有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说明: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备用介质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一并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开标时必须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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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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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5182641 |
提醒: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C座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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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邮编:223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颜工 联系人:郭工
电话:0518-80321983 电话:0518-85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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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