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镇纵一路(锦屏路~镇南路)新建工程项目锦屏镇纵一路(锦屏路~镇南路)新建工程路灯照明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01-10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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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镇纵一路(锦屏路~镇南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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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锦屏镇纵一路(锦屏路~镇南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锦屏镇纵一路(锦屏路~镇南路)新建工程路灯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州区锦屏镇区 |
| 2.工程规模: 工程为锦屏镇纵一路(锦屏路~镇南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1.8km,红线宽度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涵洞、排水、交通、照明、景观绿化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812060201-BD-002 | 锦屏镇纵一路(锦屏路~镇南路)新建工程路灯照明工程 | 纵一路路灯照明安装工程 | 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锦屏镇纵一路(锦屏路~镇南路)新建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061812060201-BD-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镇纵一路(锦屏路~镇南路)新建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经发投发(20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 2.1.2建设规模: 纵一路长度1.8KM 。 2.1.2合同估算价:约103.77万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月3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3月2日(按照开工时间顺延)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锦屏镇纵一路(锦屏路~镇南路)新建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是目前异议投诉的焦点之一。考虑到目前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认定依据(标准)体系尚未统一完善,且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履职属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范畴,是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要求。连建发[2018]95号文明确规定,在我市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因此,根据国家“放管服”的工作要求,以不影响中标后工程项目实施为原则。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方式,省内无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江苏省内外市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详见http://jsj.lyg.gov.cn/lygcin/xzzq/content/1e0c8efe-2a00-4678-90c8-63aac1155175.html)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8年5月-2018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5)本工程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除开标现场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余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建造师、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无行贿证明、外省企业核验书等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 月 31日 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入围: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2、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评标入围方式,本次评标入围方式采用方法一。 (二)评标入围方式: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三)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投标报价(100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时由抽签产生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为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得分从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719室 联 系 人:许正勇 电 话:0518-85867801 传 真:0518-85867801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01月16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01月16日 |
| 2.获取地点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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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号 | 地 址: | 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 719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陈怀睿 | 联 系 人: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电 话: | 17351855797 | 电 话: | 0518-85867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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