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土建、一般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9-01-14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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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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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新建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土建、一般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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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工程规模: | 总建筑面积31075平方米,总投资额11921.44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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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3207241705190102-BD-001 | 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土建、一般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 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工程项目土建(含桩) 、一般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720 |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工程项目土建(含桩) 、一般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发【2017】57号文批准(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工程项目土建、一般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安镇鹏程西路南侧、迎宾大道东侧(申城名贵园西侧地块B、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31607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11921.44万元 2.1.4工期要求: 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2月28 日,竣工日期: 2021年2月 17日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确保市优,力争省优。 2.2招标范围: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工程项目土建(含桩) 、一般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承诺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2018年7月~2018 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提供的证明包括: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 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发布的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2018年7月~2018 年 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④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在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 ⑤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项目负责人自2013 年11月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在1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公共建筑工程,本项目所称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含商住楼。 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类似业绩要求。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人(潜在投标人)的或者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工程项目,业绩无效。 注: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资格预审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建造师、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外省企业核验书、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资格预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19年1月 14 日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 电 话: 0518-81889876 传 真: 传 真: 0518-8188987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1月14日至2019年01月21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1月14日至2019年01月21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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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 地 址: | 灌南县人民路29号 | 地 址: | | |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 |
| 联 系 人: | 程树文 | 联 系 人: | | 左春梅 | | |
| 电 话: | 15061382188 | 电 话: | | 0517-83990689 |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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