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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展厅装修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01-1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展厅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南县鹏程东路以北,新莞南路以东,新民路以南,东面紧邻郑于大沟

 

2.工程规模:  总占地面积约119621.6㎡,约合179.43亩,总建筑面积为295614㎡;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41804190101-BD-004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展厅装修工程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展厅装修工程施工 1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展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的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行审[2018]1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展厅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2.2 标段名称: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展厅装修工程
2.3 标段编号:3207241804190101-BD-004
2.4 工程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壹号院小区
2.5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
2.6 工期:总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2月1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特别提醒:本工程工期紧张,请投标人综合考虑人工成本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9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展厅装修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上传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外省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原件扫描件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1月16日至 2019年1月2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
标文件费用。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
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时应提供的资料:
6.1营业执照;
6.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企业资质证书;
6.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证;
6.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9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
6.10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
6.1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
供采用U盘备份,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投标人原因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8.5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婕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联系人:金工、李工
电话:0518-85865869、18805135863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01月16日至2019年01月2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01月16日至2019年01月2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中路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孟工 联 系 人: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3332176 电 话: 0518-85865869
  传 真:   传 真: 0518-8586586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27206676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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