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9-01-25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 | | | | | | | |
| | | | | | | | | |
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陬山路以南、港前大道以西公用设施用地内 |
| 2.工程规模: 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3.75万m3/d(生产污水R0浓水1.5万m3/d,循环冷却水R0浓水2.25万m3/d),总占地面积57.06亩,总建筑面积5390.00平方米。包括加药间、泵房、鼓风机房、监测室、新建办公大楼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51901189901-BD-001 | 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 投标人负责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装置(含消防废水收集池、消防水池、污水调节罐/事故罐等)内所有的所有的地基处理、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土建(结构/建筑)、钢结构、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QHSE、消防等EPC总承包工程,为完成本装置总承包商建设并实现性能考核验收的全部工作,以及5年运营工作。 | 425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各成员中如有提供工艺包或设备供货或负责运营工作的单位不需要提供资质,但应提供其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51901189901-BD-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示范区经复[201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圩新区陬山路以南、港前大道以西公用设施用地内 2.1.2建设规模:1.5万t/d生产污水RO浓水+2.25万t/d循环冷却水RO浓水处理。 2.1.3占地面积:约57.6亩。 2.1.4合同估算价:28500万元(不含运营期费用) 2.1.5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为425日历天,其中设计(包括方案设计、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为60天,采购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安装、单机试车、联动试车)为365天;工艺调试为90天,性能考核为90天,运营期为5年。 2.1.6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装置(含消防废水收集池、消防水池、污水调节罐/事故罐等)内所有的所有的地基处理、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土建(结构/建筑)、钢结构、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QHSE、消防等EPC总承包工程,为完成本装置总承包商建设并实现性能考核验收的全部工作,以及5年运营工作(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理、污泥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化验管理、制度建设、台账管理、厂容厂貌、创优争先等,其它详见运营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各成员中如有提供工艺包或设备供货或负责运营工作的单位不需要提供资质,但应提供其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4.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施工单位,拟派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其它单位,拟派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2拟派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3.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须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通过竣工验收的200m3/h及以上规模的反渗透浓水达标处理工程设计,并验收合格。 (2)施工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通过竣工验收的200m3/h及以上规模的反渗透浓水达标处理工程施工,并验收合格。 (3)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通过竣工验收的200m3/h及以上规模的反渗透浓水达标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EPCO),并验收合格。 (4)工艺包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通过竣工验收的200m3/h及以上规模的反渗透浓水达标处理工程工艺包,并验收合格。 (5)中试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经过中试业主确认的≥2.4m3/d的出水CODcr≤50mg/L的石油化工污水反渗透浓水中试试验报告(出水结果以第三方CMA检测报告为准)。 注: (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中试业绩以业主书面认可的中试试验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中试业绩为业主书面认可的中试试验报告)等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中试业绩为业主书面认可的中试试验报告)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中试业绩可不提供合同。 3.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须承担过类似运营业绩要求: 2013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个合同设计规模200m3/h(含)及以上的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 注: (1)类似运营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运营业绩需提供运营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业绩可作为母公司业绩,但需提供控股或参股证明材料;参与投资经营业绩可作为运营业绩但需有明确分工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具体负责运行等相关分工。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投标人自2013年0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号”。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4)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07月-2018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2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施工企业提供);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B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7)投标人类似运营业绩; (8)投标人承诺书; (9)省外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如是施工单位提供)。 说明: (1)上述1-7项评审时以原件扫描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的扫描件为准;8-9项评审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原件为准。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2)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须将网络投标CA密码锁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优化设计文件: 1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2分 经济标:评标价:70分 业绩: 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优化设计文件(16分) 1、工程设计标准选用(0.5分) 工程设计执行的标准和规范完整性和合理性(0~0.5分) 2、总图运输(1分) 1)全厂总平面和竖向布置的原则与方案的合理性(0~0.5分) 2)管线综合布置及各类地上、地下管线敷设方式与方案的合理性(0~0.5分) 3、公用工程(1分) 1)全厂变配电、给水、排水、供氧、仪表风、工艺风的设计原则与方案的合理性;(0~0.5分) 2)水、电、药剂(包含氧气)、压缩空气消耗量以及污泥量的合理性(0~0.5分) 4、自控仪表(1.5分) 1)项目自动化控制水平(0~1分) 2)仪表和控制系统的选型合理性(0~0.5分) 5、工艺设备(2分) 1)工艺设备选型的合理性(0~1分) 2)材质选择的合理性(0~1分) 6、工艺说明(10分) 工艺设计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1)采用的处理方法和工艺路线,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图、处理设施运行参数、占地面积、自动控制水平、操作和维护要求等;(0~2分) 2)各个处理单元的主要设计参数、结构特征、数量和备用情况等;(0~2分) 3)各个处理单元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去除率;(0~2分) 4)工艺路线与药剂投加、电消耗及污泥产生量之间的匹配性(0~2分) 5)水力高程图的完整性和合理性(0~2分) 2 评标报价(70分) 评标价(6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价=工程总承包EPC报价*22%/(37500*330)+生产污水RO浓水系列直接运行费用报价*0.4+循环冷却水RO浓水系列直接运行费用报价*0.6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EPCO)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EPCO)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EPCO)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EPCO)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1、总体概述(0.5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施工、采购管理方案(0.5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项目管理机构(1分) 1、项目管理机构须包含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等;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资质、业绩、经验等关键能力评估。 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18年07月-2018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运营方案(9分) 1、运营团队配置的合理性,包括运营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0~2分) 2、运营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包括绩效管理、岗位工作、6s管理等;(0~2分) 3、运营台账的规范性管理,包括台账编号、台账完整性、台账合规性以及各种报告分析深度(成本分析、工艺分析、设备仪表完好率等);(0~2分) 4、设备、电气、仪表等维保手册的合理性及完整性;(0~2分) 5、应急管理。(0~1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或者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 得分要点: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1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0.6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0.4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0~0.2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 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3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个合同设计规模200m3/h及以上且设计出水CODcr≤50mg/L的反渗透浓水处理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EPCO)业绩得1分; 最高得1分。 说明: (1)如仅有类似工艺包业绩乘0.8,如仅有设计业绩乘0.6,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4; (2)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3)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出水水质要求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如有多个业绩,只计取业绩分最高的一个。
6 运营业绩(1分) 2013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运营义务的一方)承担过单个合同设计规模200m3/h及以上且设计出水CODcr≤50mg/L的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工程的达标运营业绩的得1分,(提供运营合同及环保验收后不少于一年稳定运营证明材料;控股子公司业绩可作为母公司业绩,但需提供控股证明材料;参与投资经营业绩可作为运营业绩但需有明确分工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具体负责技术或运行等相关分工) 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出水水质要求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水稳定在CODcr≤50mg/L,须提供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无环保处罚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9.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B座四楼 联 系 人:徐 工 电 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联 系 人: 尚明河 电 话:0518-856339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2月25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2月25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499号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徐广洲 | 联 系 人: | 尚明河 |
| 电 话: | 0518-82256126 | 电 话: | 18061396199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