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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南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9-02-2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南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南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南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

 

2.工程规模:  100吨/日污泥干化系统生产线,扩建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新购置超圆盘干燥机2台(一用一备)。污泥干化后含水率约35%。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61810190201-BD-001 连云港市南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土建、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购置相关设备、与原管道、线路及设备等对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优化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检测、联网并网、验收合格、调试、培训、工程资料归档、保修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20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连云港市南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南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小企业局以海中小备【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南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的妇联河北侧、经一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污泥能力300吨/日(污泥含水率小于80%),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处理能力200吨/日、二期建设完成后总处理能力为300吨/日。出料含水率小于35%。
2.1.3合同估算价:约5500万元人民币;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 2019  年 4 月 10日,施工开工日期: 2019 年  4 月 3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19 年 9 月 6 日
2.1.5其他: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发包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环保、公安消防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村料的品牌、技术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设备工艺按照200吨规模,设计、土建按照300吨规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土建、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购置相关设备、与原管道、线路及设备等对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优化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检测、联网并网、验收合格、调试、培训、工程资料归档、保修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2.3 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拟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证明必须包含缴纳明细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按未递交社保证明处理。
3.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9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 2 月26 日至2019年 3月4 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 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定分离”按以下程序与方法进行:
一、评标
1. 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2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4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详见量化得分细则。
2. 评标程序
2.1评标准备
2.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2.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2.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2初步评审
2.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4款的规定进行。
2.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开标时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根据现场开标记录与投标文件比对);
(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8)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详细评审
2.3.1采用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2.3.2首先对方案设计进行评分: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21分以上)的投标人中,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得分带入二阶段。
2.3.3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2款规定的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就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等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含设计得分)。
2.3.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4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2.4.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量化计分的基础上,对通过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定性评审,向招标人推荐经量化计分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作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量化计分得分不带入定标阶段)。
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5名多于3名(含)的,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不含)的,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判断以投标人的总承包报价为判断依据。
2.5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6、评标委员会及个人评审意见记录(投标文件的主要技术性优势,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以及其他意见);
7、推荐合格投标人名单,以及各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缺陷,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合同履约风险。
2.6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排序不分先后),公示中,应附评标报告(除评标专家姓名外)。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二、定标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由此产生的定标候选人不足三家的,由定标委员会从评标委员会量化计分排序依次递补。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l、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4、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下列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排名(规定单票最多排名数量N=5名),按名次得分(第一名N分,第二名N-1分,以此类推),按照累计分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同得分单位再次票决确定排名。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设计方案;
(2) 业绩;
(3) 总承包报价;
 (4)履约评价;
 (5)获得国家级荣誉情况;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按照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三、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四、量化得分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发包人要求并科学、合理。(2分)
3.技术指标满足发包人要求,符合规划要求。(2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2分)
2.技术方案(18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3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3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6分)
4、配套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和先进性。(3分)
5.环境影响分析。(3分)
3.设计深度(2分)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1分)
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1分)
2. 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2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1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9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文件;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2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1分,具备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超过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电子标书相关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光盘(非加密)、书面并行,投标单位需提供7套投标方案设计文件书面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该部分无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需提供备份电子文本;网络投标文件中需要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文件及技术标文件(不含投标方案设计文件部分)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投标备份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备份文件”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
   9.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的投标人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9.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9.6、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联系人:孙莉莉18005133017)和江苏翔晟(联系电话: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7、软件服务(工具)提醒:如投标函中的“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的描述有异议(版本中可能“达到”和“标准”之间的下划线不存在),和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各投标单位可以以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银桦路15号
邮编:222000
联系人:张鹏
电话:0518-85383576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邮编:222000
联系人:冯工
电话:0518-85522323
传真:0518-85602024
电子邮箱:gzlxqr@126.com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02月26日至2019年03月04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02月26日至2019年03月04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北路56号 地 址: 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鹏 联 系 人: 冯工
  电 话: 0518-85383576 电 话: 0518-85602023
  传 真:   传 真: 0518-85602024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gzlxq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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