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03-08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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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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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伊山镇王圩村四组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808070101-BD-001 | 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施工 | 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保鲜设施项目施工 | 10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近两年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等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1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中。 ④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⑤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3月08日至2019年03月12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3月08日至2019年03月12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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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县伊山镇王圩村四组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王超 | 联 系 人: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0518-88168059 | 电 话: | 0518-85191888 |
| 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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