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03-19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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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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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 |
| 2.工程规模: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全长1.142KM,红线宽度40M,设计车速40KM/h。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71903150201-BD-001 | 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施工 | 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城市家具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12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编号:3207071903150201-BD-001 1、招标条件 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已经由 连开委复【2019】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 2.2 标段名称: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施工 2.3 标段编号: 3207071903150201-BD-001 2.4 工程地点: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 2.5 工程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全长1.142KM,红线宽度40M,设计车速40KM/h。 2.6招标控制价: 808.306096 万元 2.7 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10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开泰路(南环路—大浦路)改建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城市家具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 (2)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从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倒推)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受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连建管[2018]215号文”;上传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8〕17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因检察院查询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苏建招函【2018】17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9月-2019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外省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原件扫描件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3月19日至 2019年3 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 标文件费用。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 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09时00分。 5.2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易中心(花果山大道和黄海大道交汇处,新海连大厦辅楼二楼204开标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前可能要搬迁,请各位投标人注意关注补充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时应提供的资料: 6.1营业执照(副本); 6.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企业资质证书; 6.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证; 6.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8年9月-2019年2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2018年9月-2019年2月)的社保明细证明); 6.8投标保证金收据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6.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6.10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6.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6.12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 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88%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拾陆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本项目接受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保函(若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8.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提供U盘备份)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投标人原因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8.5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 联系人:金工 联系人:郇工 电话: 0518-80218991 电话:13961395801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3月19日至2019年03月25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3月19日至2019年03月25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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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701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金士皓 | 联 系 人: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0518-80218991 | 电 话: | 13961395801 |
| 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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