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绿化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04-0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 | | | | | | | |
| | | | | | | | | |
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城区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 |
| 2.工程规模: 幸福路北起晶都大道,桩号为K0+000,南至站前街,桩号为K2+791.471。道路全长2791.471m。道路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红线44米,设计行车速度50公里/小时,配套建设排水、城市家具等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180420201-BD-007 | 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绿化工程 | 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苗木栽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18】3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绿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 2.1.2建设规模:栽植米径20厘米香樟329株,地径12厘米樱花394株,米径15厘米广玉兰130株,其他色块苗木约9000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4944936.27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29日,竣工日期:2019年5月29日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苗木栽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施工内容中含与园林或绿化工程有关的工作;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证明投标人2016年4月1日以来(含)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说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 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以上传诚信库获取的为准);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2年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c.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e.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f.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g.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h.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4月 9 日 8时00分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4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6.4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6.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6.7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6.8投标人承诺书(含项目负责人签字);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6.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6~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与开标现场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资料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8家和以下12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合计数量20家。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以上入围方式需要抽取的G1值、G2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备的摇号机上现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及其相对应的K值、K1值、Q1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备的摇号机上现场抽取确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599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韩俊银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18036582803 电 话:0518-85176706/13861427979 传 真: 传 真:0518-8517670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2019 年4月 9 日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和投标单位提供自备光盘(如提供),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4、开标时工作人员依次用各投标人 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自备的投标光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自备的投标光盘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5、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特别提醒: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4月09日至2019年04月15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4月09日至2019年04月15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东海县晶都大道与牛山北路交汇处 | 地 址: | 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赵峰 | 联 系 人: | 万工 |
| 电 话: | 697174 | 电 话: | 0518-85176706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176706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jiangsuxinde@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