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16#17#标准厂房
【信息发布时间:2019-04-12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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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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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16#17#标准厂房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桃林镇货场路南侧地块 |
| 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59332.1平方米,其中七栋厂房共54754.4平方米,综合楼面积4577.7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区道理、管网等设施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1903250101-BD-004 | 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16#17#标准厂房 | 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16#17#标准厂房工程钢结构、土建、水电安装 | 12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16#17#标准厂房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16#17#标准厂房工程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19)2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16#17#标准厂房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16#17#标准厂房施工; 2.1.2 建设地点:东海县桃林镇货场路南侧; 2.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1.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5 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 2.1.6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6237.89平方米。办公厂房16#建筑面积8842.75平方米(办公楼1452.84平方米、16号厂房7389.92平方米);办公厂房为三层框架结构、厂房为单层门式钢架结构,厂房跨度44米,2跨;办公厂房17#建筑面积7395.14平方米,单层轻钢结构、建筑高度9.65米。 2.1.7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8日,竣工日期:2019年9月5日; 2.1.8 工程质量:合格。 2.2 招标范围: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16#17#标准厂房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3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3.3.1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过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在本单位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b.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 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c.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 d.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8】17 号、连建发【2018】 421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只需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e.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f.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3.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结果的异议均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将直接公布中标人,招标人和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对中标结果或因法定情形顺延中标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3.3.3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 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 1个月; ③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 3个月。 3.3.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3.5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4月12日至 2019年4月19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2.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7.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 (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抽取方式: (1)若评标价在A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述(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 值以上,不含 C 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 ,在开标时按以下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注:1、下浮系数 K 值、Δ 值、B 值均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桃林镇桃源西路6号 联 系 人:谢欢 电 话:139613497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 联 系 人:于工 联系电话:13675293742 2019年4月12 日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特别提醒: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10.3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0.4“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10.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18-85868193 江苏CA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4月12日至2019年04月19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4月12日至2019年04月19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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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地 址: | 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电 话: | | 电 话: | 051885110823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1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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