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体育馆主馆工程海州体育馆主馆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04-1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海州体育馆主馆工程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海州体育馆主馆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州体育馆主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海州区孔望山路西侧,秦东门大街南侧,庵山路北侧 | | | |
| | | 2.工程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99737.93㎡,总建筑面积38488.48㎡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3207061903220101-BD-001 | 海州体育馆主馆施工 | 海州体育馆主馆,包括土建(桩基)、幕墙、精装修、钢结构、安装,室外附属工程等 | 500 |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海州体育馆主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体育馆主馆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以海经发投发【2018】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体育馆主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海州区孔望山路西侧,秦东门大街南侧,庵山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441平方米,单跨84.8米; 2.1.3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海州体育馆主馆,包括土建(桩基)、幕墙、精装修、钢结构、安装,室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岗履职,详见连建发【2018】421号文;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含)及跨度50米(含)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厂房),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 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②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若投标人提供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则至少包括当地主管部门盖章;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③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 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或经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的图纸,否则不予认可。 ④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 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②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 ③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 ④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将被取消预审(合格)资格、投标及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⑥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是目前异议投诉的焦点之一。考虑到目前对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的认定依据(标准)体系尚未统一完善,且项目经理是否在岗履职属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范畴,是对项目经理的基本要求。连建发[2018]95 号文明确规定,在我市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因此,根据国家“放管服”的工作要求,以不影响中标后工程项目实施为原则。对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 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⑦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⑧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资格预审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建造师、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外省企业核验书等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⑨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⑴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⑵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⑶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⑷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⑩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因检察院查询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苏建招函【2018】17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⑪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结果的异议均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将直接公布中标人,招标人和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对中标结果或因法定情形顺延中标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2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8日10时00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文件接收处(一楼大厅)。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与项目负责人签到截止时间一致。 7.3逾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号 地 址:连云港市巨龙南路37号 联 系 人:乔勇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15861224935 电 话:0518-85450099 2019年4月16日 10.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4月16日至2019年04月22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4月16日至2019年04月22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 地 址: | | 地 址: | | |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 |
| 联 系 人: | 乔勇 | 联 系 人: | | 邵志平 | | |
| 电 话: | | 电 话: | | 61693680 |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