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西延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05-10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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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西延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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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西延工程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西延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内 |
| 2.工程规模: 道路红线宽度24米,其中车行道14m,两侧绿化带各5m,东起S324车行道边,细致经六路车行道边,全长1240m。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812290202-BD-001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西延工程施工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西延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西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西延工程 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灌发改投资[2018]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西延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 2.1.2建设规模:道路红线宽度24米,其中车行道14m,两侧绿化带各5m,按城市支路标准新建,设计速度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东西走向,东起S324车行道边,细致经六路车行道边,全长1240m; 2.1.3招标控制价:10609084.87 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5月27日,竣工日期: 2019年7月27日;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西延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苏建招办〔2019〕2号执行。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不良行为界定: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8年11月-2019年4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5 月 20 日10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8年11月-2019年4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8)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9)投标人承诺书; (10)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要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6家和平均值以下9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88%。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4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预付款,每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40%(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全部完工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竣工验收满1年后一个月内付至审计价的80%;竣工验收满2年后一个月内结清工程款。 9.投标保证金:2121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其它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1.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1.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1.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11.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10日至2019年05月15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5月10日至2019年05月15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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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新区大楼 | 地 址: | 连云港海州区尚东现代城 A 栋 510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徐传枝 | 联 系 人: | 罗工 |
| 电 话: | 18261367177 | 电 话: | 0518-81580528 |
| 传 真: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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