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乡东园、曹赵村集中居住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9-05-17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 | | | | | | | |
| | | | | | | | | |
南岗乡东园、曹赵村集中居住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南岗乡东园、曹赵村集中居住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南岗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岗乡东园、曹赵村集中居住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南岗乡东园、五户村 |
| 2.工程规模: 占地面积1604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214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905160102-BD-001 | 南岗乡东园、曹赵村集中居住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及内外装修、给排水、电气、道路、围墙、智能化等除绿化工程外的所有室外工程)的工程总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室外配套工程(绿化工程除外)以及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除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设计外)所有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结构、桩基、给排水、电气、消防、室外配套工程(绿化工程除外)以及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施工、预埋管线应包含在施工内容中)],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 33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 4.其他要求: 南岗乡东园、曹赵村集中居住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 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1905160102-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岗乡东园、曹赵村集中居住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9)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南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岗乡东园、曹赵村集中居住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南岗乡东园、五户村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604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21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493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3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5月25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及内外装修、给排水、电气、道路、围墙、智能化等除绿化工程外的所有室外工程)的工程总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室外配套工程(绿化工程除外)以及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除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设计外)所有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结构、桩基、给排水、电气、消防、室外配套工程(绿化工程除外)以及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施工、预埋管线应包含在施工内容中)],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应具备下列(1)、(2)条件之一: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2设计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设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施工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20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 注:(1)如为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如为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3.3.2自2017年5月5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8年5月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9年2月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8年11月-2019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5月17日8时30分至2019年5月21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6月18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6.1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2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3企业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5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6.6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7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 6.8投标保证金缴纳底单或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9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1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3省外施工企业提供资质《核验书》(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14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评审(一是设计文件,二是商务技术文件)。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设计文件评审得分在15分及以上合格(得分60%以上)且在前5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设计、商务及技术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的抽签入围。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 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6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1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1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2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1分)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1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1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1分)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2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5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5分)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5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5分)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1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在5.5%、6%、6.5%、7%中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1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 2. 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取得注册建筑师10年及以上得0.5分(时间以注册时间为准)。 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有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20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加0.5分,最高得1分。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该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该业绩加分仅对企业承担过超过一项以上(即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的类似业绩以外)的类似业绩加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否则此项不得分。 注: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与项目经理业绩加分不重复计分。类似业绩必须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分〔需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等,时间以合同履约完成时间为准(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20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该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否则此项不得分。注: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与项目经理业绩加分不重复计分。类似业绩必须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分〔需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等,时间以合同履约完成时间为准(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分。 注:该业绩得分可以是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南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南岗乡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68号 邮 编: 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吴霞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812434755 电 话:180613925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年5月16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17日至2019年05月21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5月17日至2019年05月21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灌云县南岗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县南岗乡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吴霞 | 联 系 人: | 刘工 |
| 电 话: | 13812434755 | 电 话: | 18061392558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