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田径场改建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05-20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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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田径场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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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田径场改建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田径场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辛中心小学校园内 |
| 2.工程规模: 拟建足球场铺装面积3500平方米,改造跑道面积2600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905109901-BD-001 | 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田径场改建工程 | 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田径场改建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4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田径场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田径场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经发投发(2019)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田径场改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辛中心小学校园内 2.1.2建设规模:拟建足球场铺装面积3500㎡,改造跑道面积2600㎡,排水沟清理工程量为231米。 2.1.3招标控制价: 1551435.74 元 2.1.4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竣工日期: 2019年8月 10日 2.1.5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田径场改建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根据苏建建管〔2016〕138 号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体育场地设施的安装或施工),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过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在本单位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 证明,证明投标人2014年5月以来完成过类似塑胶运动场工程。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施工内容中包含塑胶运动场、塑胶跑道、人造草皮等体育场地工程;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 自 2017年5 月2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 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8年5月2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9年2月2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 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 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 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 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 苏清办【2018】4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 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上传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 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 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 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 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 的,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 为, 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施工前需提供样品(满足国家最新标准 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要求)以及相关检测报告。 3.8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结果的异议均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将直接公布中标人,招标人和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对中标结果或因法定情形顺延中标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承诺书、省外资质核验书、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的相关资料等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0 日至2019 年5 月 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6 月 4 日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的规定。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其他要求: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板浦镇东辛村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创业梦工 场1#楼3单元16楼 联 系 人: 田校长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518-80205500 电 话:0518-85450099 2019 年 5 月 20 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20日至2019年05月27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5月20日至2019年05月27日 |
| 2.获取地点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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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东辛中心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田卫东 | 联 系 人: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 电 话: | 85450099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