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连云港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05-24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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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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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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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中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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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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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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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9#楼4层1800平方米改造为信息中心与学生教室,10#、11#、12#楼5300平方米改造为科研教学、针灸推拿、康复、国家级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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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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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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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061902110101-BD-001 |
连云港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施工 |
连云港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9#-12#楼拆除、加固改造、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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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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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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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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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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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发改行服发【2018】110号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专项资金补助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装修改造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州区朝阳中路连云港市中医院南、康泰南路西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9#楼4层1800平方米改造为信息中心与学生教室,10#、11#、12#楼5300平方米改造为科研教学、针灸推拿、康复、国家级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改造附属用房900平方米,原校区操场4000平方米改造为室外病人活动场地及绿化,改造道路及停车场58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9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6月23日,竣工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2.1.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9#-12#楼拆除、加固改造(含桩基、砌体加固、植筋)、装饰装修、消防、水电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提供承诺书)
说明: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经专家论证,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工程,因此本标段招标在资格审查阶段增加投标人企业业绩。投标企业自2014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以上(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有医疗等级的医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
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
施工单位等四方签章)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
工程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如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11月-2019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备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在开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投标人承诺书等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 “其他投标文件”模块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令”,建筑业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O/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须承诺本单位拟报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为合格企业,企业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开查询信息为准。若动态核查不合格,以“连建发【2019】182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9)投标人针对本标段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承诺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5 月 27 日00时00分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6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根据2019年省建设厅建筑业工作要点,经专家组评议同意原招标文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具体详见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如符合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放弃投标处理。
(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加旺 15161373079
张海南 1850518264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中医院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0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0886
2019 年 5 月 23 日
附件:评定分离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具体程序与方法如下:
一、评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
(二)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
(三)初步评审
1、资格审查: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的,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做出无效投标判定前,将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3、无效投标的判定。
除招标文件单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判定。
(四)详细评审(详见附件一)
采用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五)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1)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向招标人择优推荐7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不足7家的则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3名小于7名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具备竞争性的,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以投标价格是否具有竞争性确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小于3名时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大于3家小于7家时,招标人继续定标;小于3家时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六)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6、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
(七)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中,应附评标报告(评标专家姓名除外)。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但不再递补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5,排名5名以后的得0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诚信库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诚信库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以下为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企业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因素。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⑧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因素综合考虑后进行票决。
3、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本工程只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接受异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不再接受异议、投诉。
三、发布中标人公告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四、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附件一:定量评审
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89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本工程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
投标报价(89)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8%、9%、10%、11%、12%、13%、14%、15%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0.5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临时道路布置(0.5分)(建议页数2-4页);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建议页数5-10页);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建议页数6-12页);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建议页数15-28页);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建议页数6-15页);
(7)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项目负责人不参加陈述和答辩不得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项目负责人答辩除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将做无效标处理。
3)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陈述、答辩程序及方法
①、陈述及答辩在初步评审及评标入围结束后进行;
②、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后评标入围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③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顺序与开标顺序一致,评标委员会按顺序逐一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④项目负责人陈述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工程,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不得对企业作情况介绍,陈述时间必须控制在8分钟以内。
⑤陈述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向项目负责人提问,由项目负责人答辩,提问不得超过两道题,答辩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⑥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⑦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与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一致或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无力承建该项目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及得分
项目
负责
人陈
述及
答辩 项目
负责
人陈
述分
值
0-1
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
负责
人答
辩分
值0-1
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4)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未按要求设定篇幅的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篇幅实际情况自行扣分。
(2)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
工程造价1500万元以上(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有医疗等级的医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有一项得1分。
说明:1)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
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四方签章)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
工程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4)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要求中投标人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
5)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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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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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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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24日至2019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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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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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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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时间 2019年05月27日至2019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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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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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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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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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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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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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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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中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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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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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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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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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潘林瀚 |
联 系 人: |
陈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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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105136237 |
电 话: |
0518-81580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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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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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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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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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12061557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