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田径场改造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06-04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田径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田径场改造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田径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院内

 

2.工程规模:  塑胶跑道翻新、修建人工草场地、重新种植苗木、排水沟清理翻新等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61905270201-BD-001 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田径场改造工程 塑胶跑道翻新、修建人工草场地、重新种植苗木、排水沟清理翻新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田径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田径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经发投发(2019)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田径场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院内
2.1.2建设规模: 
塑胶跑道翻新、修建人工草场地、重新种植苗木、排水沟清理翻新等。
2.1.3合同估算价: 141.45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竣工日期: 2019年8月29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1.5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塑胶跑道翻新、修建人工草场地、重新种植苗木、排水沟清理翻新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根据苏建建管〔2016〕138 号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体育场地设施的安装或施工),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是目前异议投 诉的焦点之一。考虑到目前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认定依据(标准)体系尚未统一完善, 且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展职属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范畴,是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要求。连建发【2018】95 号文明确规定。在我市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项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 因此。极据国家“放管服”的工作要求。以不影响中标后工程项目实施为原则。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覆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无“在建工程”和 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 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 证明,证明投标人2016年6月以来完成过类似塑胶运动场工程。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 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施工内容中包含塑胶运动场、塑胶跑道等体育场地工程;类似业绩 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①自 2017年6 月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 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2018年6月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 2019年3月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 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 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 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 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 苏清办【2018】4 号文、 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上传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 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 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 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 间至少应当包括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5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 标文件中。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 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 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 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 的,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 为, 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施工前需提供样品(满足国家最新标准 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 要求)以及相关检测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6月4日至2019 年6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6 月 21 日10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的规定。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4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
6.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6.6投标人承诺书(包含①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承诺,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公示期内无不良行为等承诺,③无行贿犯罪记录等承诺。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6.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6.8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有);
6.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 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1.2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从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二、三)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做为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 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评标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评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其他要求:
  (1)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建议提供U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备用介质文件: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和投标单位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建议提供U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宁海乡平安村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孟校长                  联 系 人: 闫工 
电    话: 13961385512          电    话:17751899849  

 2019 年 6 月 4 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06月04日至2019年06月11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06月04日至2019年06月11日

 

2.获取地点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宁海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宁海乡平安村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电 话: 17751899849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2496294358@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