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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河风光带建设项目三里河风光带(东方大道至连淮扬镇铁路)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19-06-1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三里河风光带(东方大道至连淮扬镇铁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1905300101-BE-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里河风光带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三里河风光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发改投资[2019]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里河风光带(东方大道至连淮扬镇铁路)工程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灌云县东王集镇元邦村、后河村(东方大道至连淮扬镇铁路);

2.2 工程规模:  约75145平方米;主要包括园路铺装、驳岸、亭建筑、绿化、景观、照明、背景广播、给排水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 监理服务期:工期150日历天,养护期两年,具体与施工期同步。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40.92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认定标准: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公告,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公告,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苏建招办[2019]2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7)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8)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以及K值、Q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报价分(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2%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   。

5.2获取方式: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 6 月 20 日10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以下内容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4、拟报总监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5、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9、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夏科长              联 系 人:    何工    

电    话:     13675268381          电    话:   0518-810617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  年  6  月  10   日

10、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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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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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3)投标人自备光盘特别说明:

投标人自备光盘,以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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