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校安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06-19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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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校安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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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校安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新海小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校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新海小学 |
| 2.工程规模: 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校安)新建普通教学楼,建筑面积:8634.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9.95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609060101-BD-002 | 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校安工程) | 项目包括新建南北教学楼建筑面积8634.8m2、传达室建筑面积90m2房,配套建设体育活动场地、围墙、道路、广场等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0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校安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校安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以海经发投发【2016】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新海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校安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解放西路20号(新海小学院内);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校安)新建普通教学楼,建筑面积:8634.8平方米,传达室建筑面积90m2,建筑总高度:19.95米。 2.1.3招标控制价: 3580.6057万元人民币;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项目包括新建南北教学楼建筑面积8634.8m2、传达室建筑面积90m2,配套建设体育活动场地、围墙、道路、广场等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4)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受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说明: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12月至2019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 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 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 6 号 令”,建筑业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 为 http: ∥ 221.226.118.170:808O/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须承诺本单位拟报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在建筑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为合格企业,企业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开查询信息为准。 若动态核查不合格,以“连建发【2019】182 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 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06 月 19 日至2019年 06 月 2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05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 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新海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解放西路20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路尚东现代城A座6楼 联 系 人: 孔主任 联 系 人:嵇工 电 话: 18795520008 电 话:15051184480、0518-85482548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CA 孙莉莉 1800513301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6月19日至2019年06月24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6月19日至2019年06月24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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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新海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海州区解放西路20号 | 地 址: | 连云港市尚东现代城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孔怡 | 联 系 人: | 嵇梦杰 |
| 电 话: | 18795520008 | 电 话: | 15051184480 |
| 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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