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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苏州路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19-06-2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灌南县苏州路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3207241903200102-BE-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苏州路幼儿园新建项目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2019)2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灌南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灌南县苏州路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灌南县苏州路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灌南县苏州北路西侧,沂河路南侧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620平方米

4、招标范围:灌南县苏州路幼儿园新建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监理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5、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以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监理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2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1人,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依据“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表;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不少于1人,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依据“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表;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法人代表和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提供2018年12月~2019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 评标办法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7】1号文的规定,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

商务分得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06月21日至2019年06月25日。

2、获取方式: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03日15时00分,地点为灌南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楼开标一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6、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等承诺;

7、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

8、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3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4~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电子招投标

1、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除外),参与竞标监理企业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包括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总监注册证书、授权代理人及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须扫描上传到诚信库中,评委审查一律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无在监工程承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省外或市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等原件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标依据,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还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特殊情况处理

4.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

4.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5、本次招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张想              代理机构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36凤凰大厦20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6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479978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3220100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8890

 

 2019年0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