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港二通道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9-06-28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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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港二通道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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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疏港二通道改扩建工程已经赣榆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疏港二通道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柘汪临港产业区 |
| 2.工程规模: 提升改造老204国道镇区段,长约2600米,红线宽30米,工程内容包括路面、路基、路灯、管网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提升改造连云港大道(204国道-岚山大道),长约2600米,红线宽30米,改造内容包括路面、路基、路灯、管网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提升改造岚山大道(青岛路-连云港大道),长约1490米,红线宽36米,工程内容包括路面、路基、路灯、管网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提升改造日照大道(青岛路-228国道),长约3500米,红线宽36米,改造内容包括路面、路基、路灯、管网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提升改造烟台路(204国道-日照大道),长约950米,红线宽10米,改造内容包括路面、路基、路灯、管网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提升改造青岛路(204国道-岚山大道),长约1580米,红线宽35米,改造内容包括路面、路基、路口、路缘石、人行道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提升改造潍坊路(204国道-日照大道),长约750米,红线宽15米,改造内容包括路面、人行道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新建岚山大道(连云港大道-228国道)工程项目,道路总长1200米,道路红线宽36米,工程内容为路面、路基、路灯、管网及公用配套设施等。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11904220201-BD-001 | 疏港二通道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 | 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包括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报审)、报建报批,工程施工(含试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 9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疏港二通道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疏港二通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投【2019】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区柘汪临港产业区 2.1.2建设规模:青岛大道(204 国道~岚山大道)改造、烟台路(204 国道~岚山大道)改造、连云港大道(204 国道~岚山大道)改造、日照大道(青岛大道~柘响路)改造、岚山大道(青岛大道~连云港大道)改造、岚山大道(连云港大道~228 国道)新建工程,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控制价:125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包括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报审)、报建报批,工程施工(含试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应具备下列(1)、(2)条件之一: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如为设计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等技术职称;投标人如为施工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是目前异议投诉的焦点之一。考虑到目前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认定依据(标准)体系尚未统一完善,且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履职属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范畴,是对项目负责人的基本要求。连建发[2018]95号文明确规定,在我市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因此,根据国家“放管服”的工作要求,以不影响中标后工程项目实施为原则。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拟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规字【2010】7号文; (6)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8】17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省内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评标环节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杏坛中路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 联 系 人:王部长 联 系 人:庄工 电 话:18761346750 电 话:0518-85450099
2019年6月28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6月28日至2019年07月02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6月28日至2019年07月02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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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西柘汪存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王钰 | 联 系 人: | 陈方方 |
| 电 话: | 18761346750 | 电 话: | 0518-85450099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jszr_ly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