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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建设项目禅修步道项目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19-06-28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建设项目禅修步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1803090101-BE-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7]234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大伊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格后审,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伊山镇山前村。

2.2 本次招标工程规模:修复提升步道总长约1027米,新建步道总长约488米,红线设计范围总面积:19968平方米,投资额约487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8.74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等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4)、工程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禁止一人身兼多职,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投标本企业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自 2017 年 6 月 2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现场如有发现,拒绝投标;

(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

3.11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设评标价满分(100分)

①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评标基准价的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抽签决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2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15时00 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仟柒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大伊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山前村幸福北路166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号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任主任                 联 系 人:     于工           

电    话:      13815679169            电    话:0518-811620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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