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淮扬镇铁路灌南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19-07-05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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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淮扬镇铁路灌南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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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连淮扬镇铁路灌南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金路源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淮扬镇铁路灌南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南县人民西路北侧、宁连高速东侧、北海路西侧 |
| 2.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市民公园、客运站、公交车站、地下车库、地下商业等,其中汽车客运站按照二级站标准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7万平方米(190.7亩),总建筑面积约4.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5万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41905210101-BD-002 | 连淮扬镇铁路灌南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连淮扬镇铁路灌南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488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连淮扬镇铁路灌南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41905210101-BD-002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连淮扬镇铁路灌南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已由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 灌南行政审批备[2019]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金路源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淮扬镇铁路灌南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中心城区西侧,南至人民西路,西至连淮扬镇铁路,东至北海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的总用地面积约12.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3 万平方米, 其中长途汽车客运站建筑面积约4840平方米,公交设施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面积约2.4万平方米,出租车蓄车区约1000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约134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2775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48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9月1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0 年12月 31 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设计成果补偿:第二中标候选人获贰万元设计补偿费,第三中标候选人获壹万元设计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 2.2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 (1)工程设计 该项目地上、地下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基坑支护、绿化景观、人防设计、室外附属物及配套设施设计工作),设计人设计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设计人应参加施工图图纸会审交底、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的重大施工节点。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必要的设计变更,在征得监理、发包方、建设单位认可后,设计人应出具设计变更单。设计专业代表须派驻现场。设计须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夜景亮化工程专项设计 铁路站房、汽车客运站建筑与火车站广场夜景亮化专项设计。 (3)精装修工程专项设计 汽车客运站交通公共空间内部精装修设计。 (4)其他工程所需要的专项设计与二次深化设计。 (5)施工图预算编制 2、施工范围 (1)红线范围内的土方、桩基、基坑、道路、地上地下建筑、绿化景观、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幕墙、精装修(汽车客运站)、室外附属、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工作。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图纸审批、工程结(决)算、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手续办理、项目移交、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本工程项目给排水、道路、供电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3)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4)本次招标范围内不含燃气专项设计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②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建筑企业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或具有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1)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或单项工程建安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相关材料需能反映以上数据,如不能反映以上数据须提供业主加盖公章证明(业主证明须有业主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该业绩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视为未提供); 3.3.3.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1)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或单项工程建安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相关材料需能反映以上数据,如不能反映以上数据须提供业主加盖公章证明(业主证明须有业主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该业绩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竣工验收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视为未提供); 注: ①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公共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商业综合体、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枢纽类建筑; ②有关施工单位业绩证明材料若是直接发包项目,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③有关施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相关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施工内容、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3.3.2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3.2.1设计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3.3.2.2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3■自2017年8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19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3.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人员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执行。 3.3.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3.9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5.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 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 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5 日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8 月 6日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 (5)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是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6)联合体协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18年12月-2019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省外施工企业提供省资质《核验书》;(省外施工企业提供)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经济标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定标方案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采用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而其他倾向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乘(1-下浮数值)为评标基准价,下浮数值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质量控制、设计进度控制、设计服务、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本项目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采用书面暗标形式)。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机构配备,本项最多得 3 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及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 3、项目管理机构中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为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 注: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提供原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工程总承包或1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计分);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相关材料需能反映以上数据,如不能反映以上数据须提供业主加盖公章证明(业主证明须有业主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该业绩不予计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须提供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计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视为未提供);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须提供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计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有关施工单位业绩证明材料若是直接发包项目,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有关施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相关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施工内容、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8. 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5套完整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商务标(含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业绩)、经济标、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8.2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方案设计文件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 (1)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技术标封面封底均为白纸,且封面不允许标注任何内容。 (3)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A3文本五份)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A4文本五份))采用胶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 (4)技术标中的方案设计文件、技术标中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分别密封,封袋外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内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投标文件的现场递交,且原件、备用介质文件(U盘)等材料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逾期递交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4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联系人:孙莉莉18005133017)和江苏翔晟(联系电话: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网上发布。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18-8369631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金路源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新安镇迎宾大道北侧(富强国际大厦)地 址: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邮 编: 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胥工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18-83820066 电 话: 0518-85602023
2019年7月 5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7月05日至2019年07月12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7月05日至2019年07月12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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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金路源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南县新安镇迎宾大道北侧(富强国际大厦) | 地 址: | 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孙伯 | 联 系 人: | 李工 |
| 电 话: | 13775578099 | 电 话: | 0518-85602023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602024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gzlxqr@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