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实验小学教学楼粉刷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07-11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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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实验小学教学楼粉刷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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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灌南县实验小学教学楼粉刷工程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南县实验小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实验小学教学楼粉刷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南县实验小学校园内 |
| 2.工程规模: 教学楼室内外粉刷面积约7800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41906289901-BD-001 | 灌南县实验小学教学楼粉刷工程施工 | 教学楼室内外粉刷面积约7800平方米 | 3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灌南县实验小学教学楼粉刷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实验小学教学楼粉刷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教育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教复【2019】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实验小学教学楼粉刷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实验小学校园内; 2.1.2建设规模:教学楼室内外粉刷面积约78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 33万元 。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外墙涂料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 2017 年 7 月 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8 年 7 月 1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9 年 4 月 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无论有无在建工程,都将不影响该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并保证在岗履职、投 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1月-2019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7月 11 日 08 时00分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 23 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7 月 23 日 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6.1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企业信用查询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根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规定,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通知,暂时停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查询工作,请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7、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1月至 2019年6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10、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证明原件均要求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把体现证件有效期及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含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2)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3)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三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三抽取方法为: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现场随机对评标办法及K值进行抽取。 报价分(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7月11日至2019年07月17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7月11日至2019年07月17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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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灌南县实验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南县新安镇新民西路5号 | 地 址: |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施泽 | 联 系 人: |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电 话: | | 电 话: | 13675256116 |
| 传 真: |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