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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儿童医院病房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19-07-17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儿童医院病房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儿童医院病房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连发改行服发[2019]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为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儿童医院病房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182号1号楼。
2.2 工程规模: 包含1-2层急诊区域、3层手术室、4-17层病房、18层会议室及地下室等功能用房;装修面积约29290㎡;总投资9067.92万元。
2.3 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儿童医院病房楼装饰装修工程的内部装修、给排水、电气、空调、消防、信息智能化系统等相应配套设施等全部工程施工阶段“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 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 160.86万元 。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开始倒推。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报项目监理总监,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总监(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9年1月-2019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6    分
监理方案:     2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8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8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为B =160.86万元。(本工程受监工程建安费暂定为9067.92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本项目评标选择方法四)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监理费以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46分
 监理方案 质量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4分
  进度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2分
  投资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2分
  安全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2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2分
  组织协调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2分
  监理工作制度 有具体监理工作制度 2分
  技术建议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4分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6分) 1、总监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总监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工民建的,得1分。(以学历证书为准)
3、总监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15年及以上(含15年)的,得2分;执业资格证书年限在10(含10年)-15年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准)
4、总监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
注: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诚信库链接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6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12分) 1、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其中:土建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满足以上要求得6分;每缺一个专业或缺一人扣2分。
2、在上述人员的基础上,增加1名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得3分。
3、在上述人员的基础上,增加1名暖通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需具有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专业以监理岗位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或学历证书中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3)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上传至诚信库的扫描件为准。 12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1、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7分(经纬仪、水准仪、绝缘电阻测试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混凝土钢筋检测仪、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超声波测厚仪),每缺1件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设备必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及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1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8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 1、企业监理业绩(4分):2016年7月1日以来,监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000万元(含)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1.7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有1个得1分,最多得4分。
2、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4分):2016年7月1日以来,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000万元(含)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1.7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注: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缺项不计取;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证明材料在开标时将同时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完成相关资料上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未上传或企业诚信库中无法获取将不予计分。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总监姓名、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
(5)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公共建筑包括教育、办公、科研、文化、商业、体育、医疗、交通、司法、纪念、园林、综合建筑。
(6)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7)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8分
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 22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6  日 9 时 0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座10楼
邮    编:                            邮    编: 222002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冯工                      
电    话:                            电    话: 0518-85602023             
传    真:                            传    真: 0518-8560202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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