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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徐海东路(幸福路-245省道)改建工程交通标线及护栏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07-1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徐海东路(幸福路-245省道)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东海县徐海东路(幸福路-245省道)改建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徐海东路(幸福路-245省道)改建工程交通标线及护栏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徐海东路(幸福路-245省道)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1904230202-BD-004 东海县徐海东路(幸福路-245省道)改建工程交通标线及护栏工程 道路标线、护栏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公路交通工程]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东海县徐海东路(幸福路-245省道)改建工程交通标线及护栏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徐海东路(幸福路-245省道)改建工程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19)1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徐海东路(幸福路-245省道)改建工程交通标线及护栏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徐海东路;   
2.1.2建设规模:西起幸福路,东至245省道,全长2.145千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60万;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9月01日,竣工日期:2019年 09月 30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1.5 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合格。
2.2招标范围:道路标线、护栏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江苏省内外市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文件:“苏建规字【2010】7号”、“ 苏建建【2016】23号”文。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16】542号文,苏建工【201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内容及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项目部只配备注册建造师1名,待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经理部;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6 招标人推荐热熔型路面划线漆品牌:无锡市路豪牌、山东路美牌、浙江兄弟牌、南京瑞信牌。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上述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上述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上述品牌档次的产品,并提供产品使用授权书。如投标人选择上述品牌要求范围之外的产品,与品牌要求必须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品牌要求档次的产品,且须在投标截止日 3 日前,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将其品牌列入招标人推荐品牌中,并公示该推荐品牌。如投标人在投标时使用的品牌未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7月19日至2019年07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07 月30日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做出满足要求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
投标处理。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评分细则: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
①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评标价,下同)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评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值为95%。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评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评标价。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及其相对应的K值、K1值、Q1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备的摇号机上现场抽取确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沈学文
电    话:157511999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西路3-47号
联 系 人:王建翔
联系电话:15861273335
2019年07月19日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11、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U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人以光盘或U盘为介质文件,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开标时作为备用递交,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4、“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07月19日至2019年07月24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07月19日至2019年07月24日

 

2.获取地点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地 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西路3-47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沈学文 联 系 人: 王建翔
  电 话: 15751199957 电 话: 1586127333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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