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07-24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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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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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霍高速东海收费站出口东北方 |
| 2.工程规模: 大型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1906100101-BD-002 | 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 | 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土建、电气、给排水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43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霍高速东海收费站出口对面 ; 2.1.2招标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4894平方米,其中1#物流仓建筑面积约23027平方米,2#物流仓建筑面积约15830平方米,3#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7882平方米,4#主门卫室建筑面积约103平方米,5#次门卫室建筑面积约37平方米,物流平台8015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140165579.52元; 2.1.4工期要求:4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20年10月13日; 2.1.5 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土建、电气、给排水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岗履职,详见连建发【2018】421号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84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8000㎡及以上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施工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④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签订的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苏建建管【2016】23号”文。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9)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 7月 24日至 2019 年 7月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8 月5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有效的: 6.1营业执照; 6.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3企业资质证书; 6.4安全生产许可证;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6.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6.7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6.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6.10投标人承诺书; 6.11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6.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6.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与开标现场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资料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即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苏建招办【2019】2号、连建招办【2018】14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采用方法五,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本项目应扣除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届时投标人需到达现场见证,如未到达现场视同默认抽取结果); 抽取方式: ①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②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③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④若以上述(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线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备的摇号机上,并按以下取值范围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 注:(1)下浮系数K值、Δ值、B值均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2)如遇到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同及其它情形,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 联 系 人:范凯华 电 话:151509200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万蓓蓓 电 话:13861427979 0518-85176706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3)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4)“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7月24日至2019年07月30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7月24日至2019年07月30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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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东海县牛山镇晶都大道建设大厦 | 地 址: | 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范工 | 联 系 人: | 万蓓蓓 |
| 电 话: | 15150920009 | 电 话: | 0518-85176706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176706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jiangsuxinde@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