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7-2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福如东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的东海国际农业合作示范区由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指挥部批准建设,目前农科大道部分主要路口绿化工程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法选择承包单位,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东海国际农业合作示范区农科大道部分主要路口绿化工程
2.1.2建设地点:东海国际农业合作示范区内
2.1.3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合理中标价:153.99139万元
2.1.6工期要求:25 日历天;
2.1.7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全部成活,养护期两年
2.2招标范围:农科院入口两侧绿化面积约650平方米;火龙果园入口约600平方米;蓝莓园入口约600平方米;峰泉公路入口绿化面积约1600平方米;湖西路入口约1300平方米。
3.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7月29 日至2019年8 月 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8月7日 15时30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2、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3、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4、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江苏福如东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美墅6-7-2
联 系 人:孔亮
电 话:13775444944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
10.2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