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19-08-13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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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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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村民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村民委员会 |
| 2.工程规模: 集中居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228274m 2 ,总建筑面积102237m 2 ,其中保留建筑面积 34054m 2 ,新建总建筑总面积68183m 2 ,其中新建住宅建筑面积 58420m 2 ,新建商业建筑面积 7550m2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面积 2213m 2 ;规划总户数 600 户,其中规划新建户数 440 户,保留户数 160 户;规划建设由学校和社区服务中心组成的公共服务中心及社区文化中心,并完成商业街改造。项目容积率 0.47,建筑密度 0.3,绿地率 40%。配套建设道路 6114.6m、给水管网 6553.0m、污水管网 5496.4m、雨水管网 4954.3m、供电管线 6563.7m、通信线缆6532.8m 等。同时配套生态污水处理设施、照明、绿化小品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功能使用需要。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41908080101-BD-001 | 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除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设计外)所有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施工、预埋管线应包含在施工内容中)],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 254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
| 4.其他要求: 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19080801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2019】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 2.1.2建设规模:集中居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228274m 2 ,总建筑面积102237m 2 ,其中保留建筑面积 34054m 2 ,新建总建筑总面积68183m 2 ,其中新建住宅建筑面积 58420m 2 ,新建商业建筑面积 7550m2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面积 2213m 2 ;规划总户数 600 户,其中规划新建户数 440 户,保留户数 160 户;规划建设由学校和社区服务中心组成的公共服务中心及社区文化中心,并完成商业街改造。项目容积率 0.47,建筑密度 0.3,绿地率 40%。配套建设道路 6114.6m、给水管网 6553.0m、污水管网 5496.4m、雨水管网 4954.3m、供电管线 6563.7m、通信线缆6532.8m 等。同时配套生态污水处理设施、照明、绿化小品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功能使用需要(详见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合同估算价:约14859.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2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9月20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5月 31 日。 2.2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除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设计外)所有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施工、预埋管线应包含在施工内容中)],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质应具备下列(1)、(2)条件之一: (1)设计单位具备: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1)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格人员担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EPC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2月至 2019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自2017 年 8 月 13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自 2018 年 8 月 13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 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 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无论有无在建工程,都将不影响该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并保证在岗履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2019 年 2月-2019 年7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 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 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8月13日至 2019 年8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9月12日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 B 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7、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 年 2 月至 2019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等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及投标人、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省外施工企业提供资质《核验书》(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13、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14、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合格(得分60%以上)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投标人超过 12 个的,取前 9 名;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前 7 名;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取前 5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本项目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合格(得分60%以上)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投标人超过 12 个的,取前 9 名;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前 7 名;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取前 5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 均值下浮3%、4%、5%、6%、7%(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项目管理机构(3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5套完整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技术标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方案设计文件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 (1)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技术标封面封底均为白纸,且封面不允许标注任何内容。 (3)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A3文本五份)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A4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 (4)技术标中的方案设计文件、技术标中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分别密封,封袋外圴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党校教学楼4楼招标部 邮 编:2235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贾军 联 系 人:孙加炜 电 话:13812449916 电 话:18352812097 电子邮箱:541547765@qq.com 2019年8月13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08月13日至2019年08月19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08月13日至2019年08月19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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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村民委员会 | 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党校教学楼4楼招标部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贾军 | 联 系 人: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 电 话: | 13812449916 | 电 话: | 18352812097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541547765@qq.com |